再生育证办理
日期:
2021-04-12 10: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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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证办理
服务单位: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定依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再生育情形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 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 、区) 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县(市、区)卫生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再生育表》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再生育证明,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服务对象:个人
收费情况:无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 个工作日
受理窗口:生育管理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1—23616059
申报材料:1. 再生育申请表一式二份;2. 再生育审批表一式二份;3. 结婚证;4. 夫妻双方身份证;5. 夫妻双方户口本;6. 夫妻近期两寸合照两张;7. 根据同的审批条件补充相应的材料:(1)以符合《省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为由申请的,应提交夫妻双方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的婚育情况证明。(2)以符合《省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为由申请的,应提交再婚方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的婚3育情况证明。(3)以符合《省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为由申请的,应提交再婚方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的婚育情况证明。(4)以符合《省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为由申请的,应提交病
残儿鉴定报告。
服务流程:1. 受理;2. 初审公示;3. 复审决定;4. 送达。
地 址:临安市锦北街道环北路浙皖农贸城
邮 编:311300
网 址:
咨询电话:0571—23616059
监督电话:0571—63724084
受 理 日:周一至周五
受理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冬夏季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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