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69/2021-7250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8 |
发文字号 | - | 有效性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省市各驻临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坚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重要指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实际行动响应和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重大决策与部署,建设生态文明,加快乡村振兴,持续推进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就做好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强化保障。各地要按照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绿字〔2017〕6号)、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决议》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105号)要求,按照融杭发展新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方案,认真部署,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及时做好基地植树、活动安排、信息发布、认种认养等履责服务,提升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绿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
二、搭建平台,创新形式。全区要以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要以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活动为契机,通过领导率先垂范,以点带面,积极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序开展。要通过开展认种、认建、认养和认育等活动,不断丰富、拓展、创新“直接参加绿化劳动”和“间接履行植树义务”的实现形式,促进履责渠道多样化,提高义务尽责率。各镇街要落实2个以上义务植树基地,确保有人种树、有地种树、科学种树,要灵活合理安排植树活动时间和方式,大力推广种植珍贵彩色树种和乡土树种。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21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40周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义务植树活动的全民性、法定性、义务性,大力弘扬植绿、爱绿、护绿新风尚。要采取开设专栏、配发评论、策划活动、公益广告等有效措施,全面提高参与率、满意率。要大力开展“青年林”“巾帼林”“市民林”“碳汇林”“协作林”“友谊林”“幸福林”“学子林”等义务植树基地营建活动,积极拓展社会各界参与义务植树载体,丰富全民义务植树文化内涵。
四、统筹结合,强化落实。要把义务植树和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迎亚运”山体生态修复、“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结合起来。要因地制宜营造山地森林、坡地森林、城市森林、乡村森林、通道森林。要根据新形势与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核定记录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严格考核与奖惩机制,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单位未完成植树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定期检查、督查和通报制度。各镇街、各部门要将义务植树活动情况、特色亮点做法报区绿委办,同时以镇街为统计单位将《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汇总表》(附件)上报区绿委办。
附件: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汇总表
杭州市临安区绿化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汇总表
(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 位 | 应尽义务人数 (人) | 实际尽义务人数 (人) | 尽责率(%) | 当年完成绿化任务情况(棵) | 绿化 成活率(%) | 下一年度义务人数(人) |
合计 | ||||||
本单位 | ||||||
***村(社区) | ||||||
***企业 | ||||||
***院校 | ||||||
***医院 | ||||||
***行政事业单位 | ||||||
***社会团体 | ||||||
注:义务植树适龄公民(男11至60岁、女11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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