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9302/2021-718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07 |
目 录
一、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商务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商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商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商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商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三、名词解释
临安区商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一、临安区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商务职责及粮食和物资储备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商务、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2、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组织拟订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并实施全区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粮食流通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商贸服务业开展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商贸服务、粮食行业协会等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区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的发展和应用。促进全区流通产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指导商贸流通、餐饮服务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
5、负责制定全区商贸服务业网点发展规划,指导网点建设。统筹规划全区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牵头协调再生资源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发展规划的编制、上报。负责成品油零售日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的初审及日常经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负责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粮食、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调控。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菜篮子”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和储备供应。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7、指导和管理全区进出口商品和加工贸易。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对外贸易转型升级。负责国际贸易新方式的研究推广工作。推进外贸进口战略实施,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推动全区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进各类出口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全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贸易摩擦等应对和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进出口贸易摩擦预警与应对机制,组织开展进口产业损害调查与贸易救济等工作。推广进出口信用保险。
8、负责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负责全区服务贸易统计监测,指导推动全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区技术进出口管理。
9、负责监督管理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多双边援助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本区外派劳务和本区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权益保护等相关工作。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
10、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产业政策的制定。负责全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投资促进趋势的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11、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产业招商。负责全区重点平台、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
12、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的备案工作。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全区投资环境的整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负责联系境内外投资者及各类工商组织机构,组织开展投资促进战略合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定投资促进监督检查、考核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工作。
13、负责管理全区粮食、棉花、肉类和食糖等重要商品和物资的储备,负责储备粮棉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全区粮食购销等工作,组织落实“订单粮食”任务,推进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企业资格管理。保障军供粮、救灾粮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性粮食供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
1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食和物资规模、计划和动用区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储备粮食和物资管理工作,指导粮食和物资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区级储备任务,负责区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库存安全。监督管理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和物资的质量安全。管理区属国有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军粮供应企业和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商务局部门预算只是局本级预算。
二、商务局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商务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1.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6万元。商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251.57万元。
(二)关于商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3251.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1.57万元,占100%.
(三)关于商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3251.5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12.75万元,占31.15%;日常公用支出155.97万元,占4.8%;项目支出2082.85万元,占64.05%。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商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商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51.5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251.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6万元。
(五)关于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51.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53.45万元,主要是企业政策补助拨款指标未纳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5.33万元,占94.4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21万元,占3.39%;卫生健康(类)支出21.87万元,占0.67.%;住房保障(类)支出50.16万元,占1.5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92.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4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费用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1842.85万元,主要用于商贸项目的开展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5.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特殊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1.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费以及遗属、精简人员补助发放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0.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在职行政、事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六)关于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8.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5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商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商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7万元,增长33.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疫情影响,没有出国计划。2021年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暂预留5万元出国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07%。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客户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招商引资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均为0万元。2014年1月起,单位已实行公车改革,单位现有车辆为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商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9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9.06万元,增长18.63%,主要是相比去年在职人员略有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商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商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商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5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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