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77/2021-718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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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1-04-0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1年部门预算
日期:
2021-04-08 09:03
来源:
区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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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水利水电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三、名词解释

 

一、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主要溪流(流域)水利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编制防洪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上级和区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区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按权限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低丘红壤治理开发。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指导全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拟订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防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水利水电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水利综合执法队、局属水资源管理所、局属水文站、局属苕溪流域管理所、局属天目溪流域管理所、局属昌化溪流域管理所、局属水涛庄水库管理所、局属青山航道管理所、局属里畈水库管理所、局属英公水库管理所预算。

二、水利水电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水电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87.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15万元、农林水支出240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23万元。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287.72万元。

(二)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入预算428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87.72万元,占100%。

(三)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4287.7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19万元,农林水支出340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101.07万元,占72.32%;日常公用支出435.46万元,占10.16%,项目支出751.19万元,占17.52%。

(四)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87.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287.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15万元、农林水支出340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23万元。

(五)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87.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14.17万元,主要是上年预算项目调整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19万元,占11.71%;卫生健康支出119.15万元,占2.78%;农林水支出3404.15万元,占79.39%;住房保障支出262.23万元,占6.1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8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2.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6.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96.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652.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开支、专项公用业务经费等。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9.53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办公设备更新和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轮训支出等。

(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66万元,主要用于青山航道维修养护支出等。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9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推进咨询服务外包、“两库”工作专项支出等。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水政水保执法、砂石整治宣传、砂石规范提升规划编制业务经费支出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131.00万元,主要用于水涛庄水库、里畈水库和英公水库等中型水库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1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洪涝台旱灾害应急保障业务经费支出等。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104.66万元,主要用于城区三溪河道监控租赁、全区会商系统(防汛视频)维护租用费和OA系统维护(防汛信息系统维护)支出等。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保。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9.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保等。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2.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六)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36.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0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35.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5.13万元增加22.87万元,增长445.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工作需要。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13万元增长328.85%。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单位执法检查、业务对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并入,接待上级单位及兄弟(县区)单位来临考核检查、政策调研、产业考察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有关单位、农户等来局联系工作等业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水利水电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69.77万元,下降43.57%,主要是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剔除。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水利水电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3.6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水利水电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水利水电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1.19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用于防汛业务支出等。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分析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保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保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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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水利水电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三、名词解释

 

一、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主要溪流(流域)水利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权限编制防洪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上级和区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区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按权限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低丘红壤治理开发。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指导全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拟订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防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水利水电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水利综合执法队、局属水资源管理所、局属水文站、局属苕溪流域管理所、局属天目溪流域管理所、局属昌化溪流域管理所、局属水涛庄水库管理所、局属青山航道管理所、局属里畈水库管理所、局属英公水库管理所预算。

二、水利水电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水利水电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87.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15万元、农林水支出240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23万元。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287.72万元。

(二)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1年收入预算428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87.72万元,占100%。

(三)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4287.7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19万元,农林水支出340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101.07万元,占72.32%;日常公用支出435.46万元,占10.16%,项目支出751.19万元,占17.52%。

(四)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87.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287.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15万元、农林水支出340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23万元。

(五)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87.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14.17万元,主要是上年预算项目调整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19万元,占11.71%;卫生健康支出119.15万元,占2.78%;农林水支出3404.15万元,占79.39%;住房保障支出262.23万元,占6.1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8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2.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6.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96.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652.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开支、专项公用业务经费等。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9.53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办公设备更新和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轮训支出等。

(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66万元,主要用于青山航道维修养护支出等。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9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推进咨询服务外包、“两库”工作专项支出等。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水政水保执法、砂石整治宣传、砂石规范提升规划编制业务经费支出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131.00万元,主要用于水涛庄水库、里畈水库和英公水库等中型水库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1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洪涝台旱灾害应急保障业务经费支出等。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104.66万元,主要用于城区三溪河道监控租赁、全区会商系统(防汛视频)维护租用费和OA系统维护(防汛信息系统维护)支出等。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保。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9.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保等。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2.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六)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36.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0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35.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水利水电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水利水电局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5.13万元增加22.87万元,增长445.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工作需要。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5.13万元增长328.85%。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单位执法检查、业务对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并入,接待上级单位及兄弟(县区)单位来临考核检查、政策调研、产业考察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有关单位、农户等来局联系工作等业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水利水电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69.77万元,下降43.57%,主要是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剔除。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水利水电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3.6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水利水电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水利水电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1.19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指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用于防汛业务支出等。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分析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保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保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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