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662302032/2021-71935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城市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 | 2021-04-08 14:10:31 | |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总)
一、临安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城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城管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城管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城管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城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城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城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城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城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总表01
2、收入总表02
3、支出总表03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04
5、一般公共预算表05
6、基本支出预算表06
7、三公07
8、政府性基金预算表08
9、项目支出09
一、临安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并实施全区城市管理及维护经费和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年度使用计划,参与并实施编制市政设施、市容景观、环境卫生、城市照明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治理体系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管理。负责对各镇(街道)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四)负责智慧城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城管工作。参与拟订城市管理信息化相关建设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和监督实施。
(五)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处置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建筑垃圾的处置工作。牵头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负责城镇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等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道路、市政公用设施(不含给水、排水等地下管线设施)建成移交后的审批、养护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的行业监督管理(包含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运行监管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期、运营期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参与编制城市停车资源利用开发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和公共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参与主城区公共自行车停放点的规划布点工作。
(九)行使职责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职责范围内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使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商业经营性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夜间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工商行政(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公安交通(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为)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推进工作的统筹协调,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工作。
(十一)负责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体系。负责主城区城市管理领域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及应急抢险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临安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临安区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预算。
城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城管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城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城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6702.57万元。
(二)关于城管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2670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702.5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4623.46万元(增加20.9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今年垃圾分类推广扩面、市政绿化养护面积增加、三工管理等新职能划入以及增加道路清扫保洁等等。
(三)关于城管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城管局2021年支出预算26702.57万元。
2021年支出预算26702.57万元,同比增加4623.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今年垃圾分类扩面、三工管理等新职能以及增加道路清扫保洁等等。
1.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27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5.29万元。(收支总表01取数)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675.61万元,占25.0%;日常公用支出998.67万元,占3.74%;项目支出19028.29万元,占71.26%。(支出总表03取数)
(四)关于城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城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702.5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6702.5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7.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27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5.29万元。
(五)关于城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城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702.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576万元)增加11126.57万元,主要是今年预算中政府性基金为0,全部安排在一般公共预算,同时今年城管局职能增加,绿化养护等范围增加等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7.19万元,占2.39%;卫生健康(类)支出223.16万元,占0.84%;城乡社区(类)支出25276.92万元,占94.66%;住房保障(类)支出565.29万元,占2.1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1.城管执法(项)7006.72万元,2.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5974.22万元,3.机关服务(项)74.5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1690.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530.61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城管人员经费、结构运转、正常履职等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65.2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0.66万元,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33万元,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各项社保费用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3.16万元。
(六)关于城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城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702.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7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9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城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城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城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城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6万元,增长 99.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2161元)增长18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来人工作指导及其他县市单位来临交流考察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等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现在各兄弟县市同行交流增加,以及临安区融杭后,各类迎检任务增加等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6.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应急保障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市政环卫监管等所需、租赁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购置车辆及由此增加的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城管局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8.67万元,比上年预算(861.42万元)增加137.25万元,增长15.93%,主要是去年12月我局新招录队员35名等,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城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63.9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城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监管巡逻)用车2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城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28.2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