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89/2021-7340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6 |
关于杭州新洋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0万平方米环保无溶剂高分子彩膜扩建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
杭州新洋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0万平方米环保无溶剂高分子彩膜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同意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批复名称:关于杭州新洋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0万平方米环保无溶剂高分子彩膜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
审批文号:杭临环评审〔2021〕66号
审批时间:2021年5月26日
审批文件:见附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0571-23616028
邮箱:3478232860@qq.com
公示期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4日(共7个工作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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