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1-734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5-2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做好2021年度杭州市“春风行动”临安区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5-26 16:05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切实做好2021年“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中建档并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农村居民家庭(仅为低边户,不含低保户、残保户和特困户)。

二、申请材料:

1、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以病理报告、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为准);

4、杭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单(以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保结算单以及其他部门报销证明材料为准)。

三、时间及流程

1、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于2021年5月31日前填写《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所需申请材料报所在行政村,由行政村核实情况并盖章。

2、行政村汇总材料并在2021年6月3日前上报所在镇(街道),由镇(街道)初审申请资格并盖章。

3、镇(街道)初审后填写《2021年镇(街)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在2021年6月9日前会同相关低收入农户申报材料交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中国人寿杭州市临安支公司)进行审核(各镇街交材料至中国人寿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各片区负责人)。

4、第三方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交临安区春风办进行复核(汇总表上盖章确认),防止重复救助。在2021年6月15日前将名单报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审批。

5、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审批后(汇总表盖章),将符合救助申请条件的名单在2021年6月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6、市春风办核实后,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在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银行将救助金直接打入低收入农户账户并发送提醒短信。发放完成。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镇街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不遗不漏、应助尽助,并在5月20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经办人名单(附件3)电子稿于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许晨康处。

2、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救助服务,特委托中国人寿杭州市临安支公司作为2021年“春风行动”临安区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工作的第三方承办机构,负责低收入农户申请材料的汇总、审核及救助金的支付。

中国人寿杭州市临安支公司联系方式:

临安区总负责人:虞秀君,联系电话:13968176404

锦城街道、玲珑街道、锦南街道、太湖源镇负责人:许巧雪,15858260042

板桥镇、高虹镇、青山湖街道、锦北街道负责人:吴方程,15258812375

天目山镇、於潜镇、太阳镇、潜川镇负责人:黄米娜,13732266328

昌化镇、河桥镇、湍口镇、龙岗镇、清凉峰镇、岛石镇负责人:方琳:15906694835

3、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许晨康,17006426214。

 

附件:1.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2.2021年镇(街)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情况汇总表

        3.镇(街)经办人联系名单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7 日


 

附件1

 

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受助人

 


性别


首次确诊时间


手机号码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

有限期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

及支行


若受助人已身故,请填写本栏,救助金领取人必须为其直系亲属。

领取人

 


领取人与

受助人关系


手机号码


家庭地址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及支行


身份证号


身份证

有限期


申请救助

项目

□应急医疗救助:请勾选所患病种□各类恶性肿瘤;

£系统性红斑狼疮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

□器官移植

大病医疗救助(个人承担医疗费             元)

行政村

核实情况

 

 

(盖章):

签字:年月日

乡、镇(街道)核实情况

 

 

(盖章):

签字:年月日

乡、镇(街道)第三方代办员审核建议

 

建议救助金额(元):(小写)

(大写)

签字:年月日

各区、县()

春风办

复核意见

 

汇总表上盖章确认

各区、县()

农业农村局

复核意见

 

汇总表上盖章确认

 

备注:

1. 应急医疗救助仅适用在2020年首次确诊发生的6种规定疾病,以病理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2. 申请所需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应急医疗救助(6种大病):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理报告、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均可);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杭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结算单(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保结算单以及其他部门报销证明材料均可)。

3. 此表可在杭州春风行动网(www.hzcfxd.org)下载。一式两份,一份市春风办留存,一份交第三方审核机构发放救助金。

 


附件2

2021年镇(街)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情况汇总表

序号

受助人姓名

领取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银行卡号

开户行及支行

手机号码

患病名称

个人承担医药费

救助金额(元)

1











2











3











4











5





















合计










 

备注:申请应急医疗救助,“患病名称”一栏应规范填写;“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进行器官移植”。受助人和领取人为同一人的填写受助人信息;受助人死亡的,请同时填写实际领取人信息。

 

附件3

 

镇(街)经办人联系名单

镇 街

分管领导

联系方式

经办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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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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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6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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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切实做好2021年“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中建档并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农村居民家庭(仅为低边户,不含低保户、残保户和特困户)。

二、申请材料:

1、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以病理报告、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为准);

4、杭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单(以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保结算单以及其他部门报销证明材料为准)。

三、时间及流程

1、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于2021年5月31日前填写《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所需申请材料报所在行政村,由行政村核实情况并盖章。

2、行政村汇总材料并在2021年6月3日前上报所在镇(街道),由镇(街道)初审申请资格并盖章。

3、镇(街道)初审后填写《2021年镇(街)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在2021年6月9日前会同相关低收入农户申报材料交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中国人寿杭州市临安支公司)进行审核(各镇街交材料至中国人寿杭州市临安支公司各片区负责人)。

4、第三方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交临安区春风办进行复核(汇总表上盖章确认),防止重复救助。在2021年6月15日前将名单报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审批。

5、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审批后(汇总表盖章),将符合救助申请条件的名单在2021年6月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6、市春风办核实后,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在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银行将救助金直接打入低收入农户账户并发送提醒短信。发放完成。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镇街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不遗不漏、应助尽助,并在5月20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经办人名单(附件3)电子稿于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许晨康处。

2、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救助服务,特委托中国人寿杭州市临安支公司作为2021年“春风行动”临安区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工作的第三方承办机构,负责低收入农户申请材料的汇总、审核及救助金的支付。

中国人寿杭州市临安支公司联系方式:

临安区总负责人:虞秀君,联系电话:13968176404

锦城街道、玲珑街道、锦南街道、太湖源镇负责人:许巧雪,15858260042

板桥镇、高虹镇、青山湖街道、锦北街道负责人:吴方程,15258812375

天目山镇、於潜镇、太阳镇、潜川镇负责人:黄米娜,13732266328

昌化镇、河桥镇、湍口镇、龙岗镇、清凉峰镇、岛石镇负责人:方琳:15906694835

3、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人:许晨康,17006426214。

 

附件:1.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2.2021年镇(街)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情况汇总表

        3.镇(街)经办人联系名单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7 日


 

附件1

 

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受助人

 


性别


首次确诊时间


手机号码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

有限期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

及支行


若受助人已身故,请填写本栏,救助金领取人必须为其直系亲属。

领取人

 


领取人与

受助人关系


手机号码


家庭地址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及支行


身份证号


身份证

有限期


申请救助

项目

□应急医疗救助:请勾选所患病种□各类恶性肿瘤;

£系统性红斑狼疮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

□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

□器官移植

大病医疗救助(个人承担医疗费             元)

行政村

核实情况

 

 

(盖章):

签字:年月日

乡、镇(街道)核实情况

 

 

(盖章):

签字:年月日

乡、镇(街道)第三方代办员审核建议

 

建议救助金额(元):(小写)

(大写)

签字:年月日

各区、县()

春风办

复核意见

 

汇总表上盖章确认

各区、县()

农业农村局

复核意见

 

汇总表上盖章确认

 

备注:

1. 应急医疗救助仅适用在2020年首次确诊发生的6种规定疾病,以病理报告出具时间为准。

2. 申请所需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应急医疗救助(6种大病):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理报告、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均可);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杭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结算单(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保结算单以及其他部门报销证明材料均可)。

3. 此表可在杭州春风行动网(www.hzcfxd.org)下载。一式两份,一份市春风办留存,一份交第三方审核机构发放救助金。

 


附件2

2021年镇(街)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救助情况汇总表

序号

受助人姓名

领取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银行卡号

开户行及支行

手机号码

患病名称

个人承担医药费

救助金额(元)

1











2











3











4











5





















合计










 

备注:申请应急医疗救助,“患病名称”一栏应规范填写;“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进行器官移植”。受助人和领取人为同一人的填写受助人信息;受助人死亡的,请同时填写实际领取人信息。

 

附件3

 

镇(街)经办人联系名单

镇 街

分管领导

联系方式

经办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