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9089/2019-586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岛石镇 发文日期 2019-09-1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岛石镇紧急情况人员转移应急行动方案
日期:
2021-05-07 15:34
来源:
岛石镇
浏览量:

岛石镇紧急情况人员转移应急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宁可信其重,不可信其轻;宁可事前听骂声,不要事后听哭声”,“不怕兴师动众、不怕劳民伤财、不怕十防九空”的讲话精神。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坚持早分析、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有效保障岛石镇村民的生命安全。

二、领导小组

为在紧急情况下依法、科学、有序、高效的进行人员转移,成立人员转移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叶浩然

副组长:吕燕翔

 员:胡保男  童娇娇  刘志华  潘旭华  陈少华

        赵建峰  方卫托  许雄伟    

 责:研究确定全镇紧急情况下人员转移行动方案,决定启动专项和总体预案;协调驻镇单位相关人员参与人员转移工作;协调有关村、村民兵连协同开展人员转移工作;调度各方救援资源;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及时研究处理其他事项。

下设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综合信息组,具体构成和名单如下:

人员转移组:根据包保工作原则,各村人员转移组由“包保联村领导+包保联村干部+包保村干部/网格员”构成。

   后勤保障组:

组长:童娇娇(负责安置人员基本生活总体保障工作)

      组员:周  欢(负责物资具体分发、配送工作)

              周新武(负责物资采购、储存工作)

          王曙妃(负责物资发放登记工作)

   综合信息组:

 长:童娇娇(负责数据审核工作)

 员:周  

        周梦洁(负责网络舆情应对)

        林瑾萱(负责数据收集、报送)

在开始人员转移后,每隔半小时各联村组向镇政府综合信息组(63636409)汇报人员转移情况,上报口径为:户+具体人数。综合信息组将情况汇总,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在一小时内书面传真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63722183)、应急管理局(63813399)或者通过钉钉上报总值班室(18268009900)、应急管理局(18268009966)。

三、转移对象

主要是针对在恶劣天气(局部强降雨、暴雪等)情况下地质灾害点村民、危旧房村民、老弱病残村民、孤寡老人以及其他岛石镇研判后认为处于危险区域范围内的村民。

四、预警方式

根据区防指、气象、水利、规自等相关预警信息和指令以及镇村工作人员巡查信息,采用村村通广播、各村警报器、华数电视滚动字幕、农民信箱短信、村微信群通告、村干部网格员上门通知等方式进行综合预警。

五、应急响应

启动或解除应急响应可根据各镇街总体和防汛防台抗旱等应急预案,根据气象预警情况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确定启动或解除Ⅳ至Ⅰ级响应等级和工作要求。

1、Ⅳ级响应

启动预警状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山塘水库等地点巡查;地质灾害点(视情况转移)和对D级危房进行人员转移安置。

2、Ⅲ级响应

启动临战状态,落实全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对地质灾害点、D级危房村民进行转移安置。

3、Ⅱ级响应

启动实战状态,全体机关干部除必要后勤保障组外,全员下村组织村两委开展情况巡查工作;及时开展地质灾害点、D级危房、老弱病残等村民转移工作;全面调动各驻镇单位力量,各村民兵连,各村应急分队等力量开展全民抗灾工作。

4、Ⅰ级响应

启动实战状态,全体机关干部除必要后勤保障组外,全员下村组织村两委开展情况巡查工作;及时开展地质灾害点、D级危房、老弱病残等村民转移工作;全面调动各驻镇单位力量,各村民兵连,各村应急分队等力量开展全民抗灾工作;根据需要报请上级部门指派工作组赴我镇,加强工作指导。

六、转移方式

   根据“一户一保人,一户一场所”的原则,采用“转移户”和“镇干部+村干部+安置点”一一对应的方式,实行包保转移工作责任制,每一户确定一名包保人员,每一户确定一处安置场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七、安置方式

根据各村避灾所的实际情况,人员安置分为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自行安置三类。

集中安置是指有大型避灾安置场所村,对转移的人员进行集中安置;

分散安置是指没有集中安置场所的村,选择若干个中小型避灾安置场所进行分散安置;

自行安置是指投靠亲友的转移户,自行安置在亲属、邻居、朋友家中。

附件:1.岛石镇紧急情况人员转移行动方案(D级危房)

2.岛石镇紧急情况人员转移行动方案(地质灾害点)

 

 

 

 

                         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

2019911    

 

 

 

 

 

 

 

 

 

 

 

 

 

 

 

 

 

 

 

 

岛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9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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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石镇紧急情况人员转移应急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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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宁可信其重,不可信其轻;宁可事前听骂声,不要事后听哭声”,“不怕兴师动众、不怕劳民伤财、不怕十防九空”的讲话精神。坚持底线思维,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坚持早分析、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有效保障岛石镇村民的生命安全。

二、领导小组

为在紧急情况下依法、科学、有序、高效的进行人员转移,成立人员转移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叶浩然

副组长:吕燕翔

 员:胡保男  童娇娇  刘志华  潘旭华  陈少华

        赵建峰  方卫托  许雄伟    

 责:研究确定全镇紧急情况下人员转移行动方案,决定启动专项和总体预案;协调驻镇单位相关人员参与人员转移工作;协调有关村、村民兵连协同开展人员转移工作;调度各方救援资源;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及时研究处理其他事项。

下设人员转移组、后勤保障组、综合信息组,具体构成和名单如下:

人员转移组:根据包保工作原则,各村人员转移组由“包保联村领导+包保联村干部+包保村干部/网格员”构成。

   后勤保障组:

组长:童娇娇(负责安置人员基本生活总体保障工作)

      组员:周  欢(负责物资具体分发、配送工作)

              周新武(负责物资采购、储存工作)

          王曙妃(负责物资发放登记工作)

   综合信息组:

 长:童娇娇(负责数据审核工作)

 员:周  

        周梦洁(负责网络舆情应对)

        林瑾萱(负责数据收集、报送)

在开始人员转移后,每隔半小时各联村组向镇政府综合信息组(63636409)汇报人员转移情况,上报口径为:户+具体人数。综合信息组将情况汇总,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在一小时内书面传真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63722183)、应急管理局(63813399)或者通过钉钉上报总值班室(18268009900)、应急管理局(18268009966)。

三、转移对象

主要是针对在恶劣天气(局部强降雨、暴雪等)情况下地质灾害点村民、危旧房村民、老弱病残村民、孤寡老人以及其他岛石镇研判后认为处于危险区域范围内的村民。

四、预警方式

根据区防指、气象、水利、规自等相关预警信息和指令以及镇村工作人员巡查信息,采用村村通广播、各村警报器、华数电视滚动字幕、农民信箱短信、村微信群通告、村干部网格员上门通知等方式进行综合预警。

五、应急响应

启动或解除应急响应可根据各镇街总体和防汛防台抗旱等应急预案,根据气象预警情况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确定启动或解除Ⅳ至Ⅰ级响应等级和工作要求。

1、Ⅳ级响应

启动预警状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山塘水库等地点巡查;地质灾害点(视情况转移)和对D级危房进行人员转移安置。

2、Ⅲ级响应

启动临战状态,落实全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对地质灾害点、D级危房村民进行转移安置。

3、Ⅱ级响应

启动实战状态,全体机关干部除必要后勤保障组外,全员下村组织村两委开展情况巡查工作;及时开展地质灾害点、D级危房、老弱病残等村民转移工作;全面调动各驻镇单位力量,各村民兵连,各村应急分队等力量开展全民抗灾工作。

4、Ⅰ级响应

启动实战状态,全体机关干部除必要后勤保障组外,全员下村组织村两委开展情况巡查工作;及时开展地质灾害点、D级危房、老弱病残等村民转移工作;全面调动各驻镇单位力量,各村民兵连,各村应急分队等力量开展全民抗灾工作;根据需要报请上级部门指派工作组赴我镇,加强工作指导。

六、转移方式

   根据“一户一保人,一户一场所”的原则,采用“转移户”和“镇干部+村干部+安置点”一一对应的方式,实行包保转移工作责任制,每一户确定一名包保人员,每一户确定一处安置场所,具体内容见附件。

七、安置方式

根据各村避灾所的实际情况,人员安置分为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自行安置三类。

集中安置是指有大型避灾安置场所村,对转移的人员进行集中安置;

分散安置是指没有集中安置场所的村,选择若干个中小型避灾安置场所进行分散安置;

自行安置是指投靠亲友的转移户,自行安置在亲属、邻居、朋友家中。

附件:1.岛石镇紧急情况人员转移行动方案(D级危房)

2.岛石镇紧急情况人员转移行动方案(地质灾害点)

 

 

 

 

                         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人民政府

2019911    

 

 

 

 

 

 

 

 

 

 

 

 

 

 

 

 

 

 

 

 

岛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9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