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1392064/2021-7396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15 |
一、应遵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规范和检查办法,实施现场检查。
二、遵纪守法、廉洁公正、坚持原则、文明礼貌。
三、认真执行杭州市药品经营企业专项飞行检查的现场检查安排。
四、不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兼职或担任顾问。如对被检查单位提供过有偿技术咨询, 应主动提出回避对该企业的检查。
五、不接受被检查单位或利益关系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卡、礼品和土特产品等馈赠。
六、不参加医药企业、利益关系人或当地药监部门安排的经营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游览旅游景点。
七、对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负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带走。不索取无关的资料。
八、检查期间住宿由市局统一安排;就餐一律从简,并按规定自行付费。
九、不携带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
十、交通往返应服从市局的统一安排。
十一、检查结束后, 按规定提交“检查组拒收礼品情况承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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