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浙农政发〔2021〕1 号)、《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临纪发〔2021〕2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民政局研究起草了《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临安区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方案
附件:关于印发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doc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