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1392064/2021-7434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9 |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本公告所列公司(详见附件1),经查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公司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本公告所列个人独资企业(详见附件2),经查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本公告所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详见附件3),经查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组织清算,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本公告所列企业对上述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本公告发布后届满60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机关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1、2021年长期未经营企业(公司)吊销名单
2、2021年长期未经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吊销名单
3、2021年长期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吊销名单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注: 本公告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http://zj.gsxt.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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