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1-7508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07-1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开展2020年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申报的通知
日期:
2021-07-19 15:27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现代化,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土地(耕地)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临农〔2020〕26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对2020年度土地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内容如下:

一、2020年土地流转项目奖补资金申报

1.申报对象:符合整村流转、规模经营主体、平台交易流转等申报条件,具体标准及条件按照临农〔2020〕265号文件执行。

2.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需上报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需提供土地流转登记清册、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和合同复印件、经平台交易的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以及流转土地涉及村的流转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申请表需经镇(街道)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申请表具体见临农〔2020〕265号文件的附件。

二、2020年贷款贴息资金申报

1.申报对象:符合相应的流转面积、期限、用途,进入平台或未进入平台等申报条件,具体标准及条件按照临农〔2020〕265号文件执行。

2.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需上报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需提供法人或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和贷款银行签章认可的抵押合同复印件以及贷款凭证和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贷款用途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申请表需经镇(街道)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申请表具体见临农〔2020〕265号文件的附件。

三、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道)认真组织本次土地流转项目奖补、贷款贴息资金的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应报尽报,并于8月13日下班前将土地流转项目奖补、贷款贴息资金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戴建军,联系电话:61069925。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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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07-19
关于开展2020年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9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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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现代化,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土地(耕地)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临农〔2020〕26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对2020年度土地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内容如下:

一、2020年土地流转项目奖补资金申报

1.申报对象:符合整村流转、规模经营主体、平台交易流转等申报条件,具体标准及条件按照临农〔2020〕265号文件执行。

2.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需上报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需提供土地流转登记清册、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和合同复印件、经平台交易的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以及流转土地涉及村的流转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申请表需经镇(街道)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申请表具体见临农〔2020〕265号文件的附件。

二、2020年贷款贴息资金申报

1.申报对象:符合相应的流转面积、期限、用途,进入平台或未进入平台等申报条件,具体标准及条件按照临农〔2020〕265号文件执行。

2.申报要求:各申报单位需上报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需提供法人或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和贷款银行签章认可的抵押合同复印件以及贷款凭证和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贷款用途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申请表需经镇(街道)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申请表具体见临农〔2020〕265号文件的附件。

三、工作要求

请各镇(街道)认真组织本次土地流转项目奖补、贷款贴息资金的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应报尽报,并于8月13日下班前将土地流转项目奖补、贷款贴息资金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戴建军,联系电话:61069925。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