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06/2021-757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7-28 |
尊敬的凌宜华代表:
您在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保障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关心。加快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促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建设,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依法保障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权益,是我区近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您提出四个方面建议,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研分析,了解周边富阳、桐庐一些的做法,形成了一些工作设想,明确了一些工作举措。您提出的四个方面建议,对我区实施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有很好的参考作用。
一、我区目前的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情况
我区目前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是以区为主,镇街兜底的办法。区级财政保障主要分三个方面:1.公办幼儿园在编人员经费、生均公用经费;2.以保育费收入总额为参考,年初部门预算安排项目经费;3.区级教育专项安排非编教师、食堂人员经费补助,设备添置、园舍维修专项补助。非编教师补助每人每年3.6万元,食堂人员补助每人每年1.5万元。设备添置、园舍维修经费补助,与镇街财政按比例分担。公办幼儿园非编人员经费的不足,以及设备添置、园舍维修经费按比例承担部分,由镇街财政兜底。
二、周边区县公办幼儿园办园经费保障情况
2021年,富阳区编办、人社、财政、教育四部门出台了《关于杭州市富阳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实施意见》,编办核定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控制数,人社、教育部门统一招录劳动合同制教师,实名制登记管理。劳动合同制教师在岗期间的定额经费标准按照“杭州市上上年度全社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20%”核定,所需资金,区财政按人均每年6万元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乡镇(街道)财政予以保障。非编的保育员、后勤人员经费,设备、维修经费由原渠道保障。
2020年下半年,桐庐印发《桐庐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20-2023年)》。桐庐核定各公办幼儿园的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财务人员、食堂后勤人员配备数量。按各类非编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核定购买劳务服务的资金。各类非编制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标准为:1.非编专任教师,按全省上一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标准;2.保健员、财务人员,按人均5万元标准;3.保育员,按人均4.10万元标准;4.食堂后勤人员,按人均4.30万元标准。核定的购买劳务服务经费全部县级财政保障。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育费全部收支两条线,财政不再返回安排项目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与设想
1.关于您提出的“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建立非编人员待遇保障机制”。
这两个建议主要是解决非编人员的人员经费保障问题。借鉴富阳、桐庐试点做法,富阳采用区级财政补助,保育费返回,其余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财政予以保障的方法;桐庐采用全部县级财政保障,保育费不再返回的方法,实际保障水平比较低。结合我区实际,我们计划学习富阳的做法。2021年的教育专项预算,教育、财政经过研究,已经把幼儿园非编教师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5.50万元预安排,即2020年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经费的预算口径。如今后区编办能核定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人数,财政亦按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经费的预算口径核定预算经费,并同步搞高。同时,希望区编办也能核定公办幼儿园保育员的人数,财政按一定比例核定保育员的人员经费(比如按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经费的预算口径的60%)。公办幼儿园其余非编人员经费的不足,由镇(街道)财政予以保障,在我区实施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中予以明确。
2. 关于“确保幼儿园建设经费”。
今年上半年,区教育局与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发改局多次协商,已经形成两项政策,基本解决了幼儿园建设经费问题。区教育局、区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学前教育专项建设资金补助比例的通知》,幼儿园建设资金在调整为一类镇街按40%补助、二类镇街按60%补助的基础上,针对城区街道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的装修项目(含设备采购)资金补助,按装修幼儿园的累计数量进行调整,即:同一街道第一所幼儿园装修按40%补助,第二所按50%补助,第三所按60%补助,第四所按70%补助。
针对国有平台公司建设的幼儿园,教育、发改、财政、国资四部已形成专门的会议纪要,明确教育设施设备的采购主体和资金保障渠道。
3.关于“设立办园水平奖励制度”。
针对公办幼儿园创优评先的资金奖补,我们将在下一年度教育专项预算中酌情考虑。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承办领导:黄生云
承 办 人:徐建云
联系电话:63722745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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