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82/2021-74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21-07-0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804元/月,符合条件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日期:
2021-07-09 11:10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Q1

哪些人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1年1月(含)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含)至12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2021年1月(含)至12月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Q2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目前临安区为1608元/月*50%=804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目前临安区为1608元/月*20%=321.6元/月)。



    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按月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Q3

申请失业补助金需要哪些材料?

(1)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2)《失业补助金申领表》原件。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Q4

如何申请失业补助金?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线上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申报;

线下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均可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0571-6372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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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21-07-09
804元/月,符合条件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发布时间:2021-07-09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Q1

哪些人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1年1月(含)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含)至12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2021年1月(含)至12月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Q2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目前临安区为1608元/月*50%=804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目前临安区为1608元/月*20%=321.6元/月)。



    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按月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Q3

申请失业补助金需要哪些材料?

(1)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2)《失业补助金申领表》原件。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Q4

如何申请失业补助金?

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线上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申报;

线下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均可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0571-6372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