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330185/2021-764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8-24 |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31日,杭州市审计局对我区2018年至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结果文书《杭州市临安区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报告》。指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及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作协同,开展专项清查。为强化棚改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股权控股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并下达《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临安区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集团公司自查,国资办组织检查。二是盯紧具体问题,及时完成清退。关于公租房建设中违规收取白蚁防治费5.27万元问题,该笔款项已于2021年6月30日退还临安区经济适用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专项资金闲置问题,截至目前,2019年度临安区住房租赁市场中央专项扶持资金已由市房管局统筹使用,2020年度该专项资金待市房管局项目评审后再下拨。
二、部分棚改项目征迁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标本兼治。一是印发我区棚户区改造界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棚户区改造标准,后续将严格按照界定标准确定棚改范围和项目。二是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工作规程》,今后将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的规定对未登记建筑进行认定补偿。三是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临城改办〔2009〕2号文件的补充意见》,并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三、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建章立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程限额以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要求在评标环节组建符合评委数量、资格要求的评标委员会,规范评标活动。二是落实督查。对招标代理公司不专业行为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并对有关监理公司进行约谈告诫,杜绝违规问题的再发生。
四、个别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管理和使用滞后
整改措施:一是实行一年一审政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的通知》,腾退3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户。二是加强公租房日常管理。核查水电异常家庭户,清退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家庭7户(次);发布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通告,完成5套空置房源配租。三是制订公租房租金收缴管理办法。对长期欠缴租金的家庭已发催款通知书,并启动相应的司法程序。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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