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69/2021-766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31 |
临安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一、概况....................................................................................................................(2)
(一)部门职责...................................................................................................(2)
(二)机构设置...................................................................................................(6)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6)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21)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21)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2)
四、名词解释..............................................................................................................(31)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和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以及林业经济调节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负责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政策及配套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林地承包经营以及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林场、农场建设管理发展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估。
6、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公益林、商品林、天然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森林、湿地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相关工作。
7、负责森林、湿地、草原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湿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和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指导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9、负责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渔政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林区、林场、各类自然保护地、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林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林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林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11、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外来物种。负责林业和草原种苗监督管理。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开展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2、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林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拟订森林和草原火灾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4、负责农林业投资管理。提出农林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林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林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林业投资项目、负责农林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参与监督管理各级林业资金。负责政策性林木保险和林业非税收入征管。
15、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6、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业、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林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参与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临安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临安区农林技术推广中心。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1、公开表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公开表02 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3、公开表03 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4、公开表04 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5、公开表05 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6、公开表06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公开表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公开表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公开表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表
10、公开表1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公开表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20,638.53万元,支出总计20,638.5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198.88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调整,森林公安划出由公安局管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638.5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63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0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438.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56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34.02万元,占44.9%;项目支出11,331.24万元,占5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638.53万元,支出总计20,638.53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198.88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调整,森林公安划出由公安局管理;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93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95%,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职工工资福利、公积金等清算;二是中央、省、市、区专项资金的拨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2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1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36.17万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调整,森林公安划出由公安局管理。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26.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6万元,占0.1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0.51万元,占5.46%;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86.15万元,占0.48%;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16,239.74万元,占89.59%;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5.17万元,占0.0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5.3万元,占0.47%;住房保障(类)支出696.81万元,占3.8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36.21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85%,主要原因是一是年中职工工资福利、公积金等清算;二是中央、省、市、区专项资金的拨入。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信访人员的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年初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档案整理专项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两新组织活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外宣专项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6.03万元,支出决算为44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退休人员较多,未用资金财政指标收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4.41万元,支出决算为20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退休人员较多,未用资金财政指标收回。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离休干部四项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拨入的死亡职工的抚恤金及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4.8万元,支出决算为2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离退人员的活动经费,人均900元/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中央土壤污染整治专项资金。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5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7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2020年清算的考核奖、职工工资增部分。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3.5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清算给农林技术推广中心考核奖及职工工资增资部分。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717.98万元,支出决算为161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调控需要,部分项目未实施。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病虫害防治(项)年初预算为929.59万元,支出决算为98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拨入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生物灾害防控)补助资金、"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等项目资金。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12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食品检测专项经费60万元。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机器换人”促进工程专项资金。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增殖放流项目资金15万元,耕地质量评定11万元;耢地保护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补助9.8万元。
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0.28万元,支出决算为537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清洁乡村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森林生态系列创建补助、土地流转奖励资金、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补助、买新鲜吃放心农林系统、拖拉机提前报废补贴、新农村专项品牌推广、生态公益林管理费用、外宣经费、山核桃数字赋能综合示范、新农村专项农经审计经费、涉农项目库平台建设项目、农药智慧监管系统平台、松材线虫病防治、山核桃生态化综合治理项目、最多跑一次触摸屏终端系统、美丽乡村丰收节会展费、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数据调查、增殖放流项目、营造林建设项目、生态公益林管护费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补助、蔬菜基地新播蔬菜应急补助现场核实经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飞播造林服务经费、直拨专项-市场管理项目、临安茶旅线路宣传制作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沃土工程)、粮食面积核查、退林还粮核查、菜篮子项目审价、蔬菜应急生产项目补助、商品有机肥推广、农产品稳产保供补助、粮食绿色高效创建示范方建设、省级现代种业、土样检测、土壤污染检测补助、浙财农【2019】8号(粮食、蔬菜、食用菌团队项目)、五园创建省级示范基地、规模种粮补贴、浙财农【2018】29号禽流感、非洲猪瘟等基层动物应激死亡补助、后备母牛补贴资金、畜牧示范园(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项目)、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省际公路检查站运行经费、机器换人”促进工程项目等省、市、区专项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56.31万元,支出决算为164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597.77万元,支出决算为59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营造林建设项目资金。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压减部门项目经费10%,合计减少13.5万元。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生态公益林管护、管理费用等区级专项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5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农林渔业综合执法项目经费未使用3.54万元、种子种苗执法与质量监管项目经费未使用1.86万元,年终财政收回未使用预算指标。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森林消防建设经费项目经费,年中财政压减预算指标10%,年未收回未使用11.74万元。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9.1万元,支出决算为61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野生动物退出补偿、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技能大师工作室、林道建设项目、国家农作物品种试验、林业信息化建设及规则、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项目、引水灭火示范工程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植检站疫源疫病监测、毛竹定向培育推广示范、生态公益林管护费用、竹林增效减肥项目、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等项目经费。
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6.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农发办产业化项目、农发办项目小流域治理等项目经费。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3.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中低产田改造补助、示范性合作社补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区域公用品牌战略形象发布、外宣经费、增殖放流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监测、杭农【2020】23号(列杭州市本级)、畜牧示范园(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项目)、“机器换人”促进工程项目等项目经费。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减免房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项目经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灾毁耕地复垦、沃土工程补助等项目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88.56万元,支出决算为69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清算拨入的考核奖金、增资部分12%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34.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24.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障、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90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费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室、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86%。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05.1万元,增长285.01%。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较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973.72万元,占80.9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464.72万元,占19.06%;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8.4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的农机站建房(尾款)资金、山核桃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山核桃产业、竹产业三年行动计划、竹产业三年行动项目、山核桃保险指数、山核桃宣传推广、山核桃本区品牌宣传、山核桃指数体系建设、山核桃户外广告、浙江省电台媒体宣传推广、山核桃杭州地铁平面媒体宣传推广、山核桃公交车身媒体宣传、山核桃杭州户处公共交通移动电视媒体推广、山核桃特色产业云服务平台方案、飞播造林服务经费等项目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3.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土地整治经费、高标准农田建设勘测设计、中低产田改造补助等经费。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财政拨入质保金退回(农发办项目质保金)、农发办项目管理费、农发办产业化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45.69万元,完成预算的78.1%,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使用,节约财政资金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2.8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没有安排出国考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占27.31%,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33.77万元,下降73.02%,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森林公安划出,森林公安执法车划归公安局;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21万元,占72.69%,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8.22万元,下降35.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减少陪同人数,用餐地点以单位食堂为主。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预算的6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森林公安划出,森林公安执法车划归公安局。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8万元,支出12.48万元,完成预算的69.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森林公安划出,森林公安执法车划归公安局。主要用于森林消防车、科技宣传车、畜牧农机执法专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33.21万元,完成预算的8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省内外兄弟单位的工作指导、学习考察、执行公务等接待支出,及镇街道、相关单位工作联系、工作对接等工作餐接待支出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履行接待审批手续,从严控制接待陪同人员、就餐标准,就餐地点以单位职工食堂为主。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545团组,累计8,03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2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省内外兄弟单位的工作指导、学习考察、执行公务等接待支出,及镇街道、相关单位工作联系、工作对接等工作餐接待支出等支出,接待1,545团组,8,03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93.01万元,支出决算为72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划入新招入人员及第七纪检监察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比2019年度减少96.69万元,下降11.81%,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减少了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森林公安划归公安局管理。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2.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91.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68.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消防专用车、科技宣传直通车、畜牧农机执法用车、疫木处理专用叉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0个,二级项目16个,共涉及资金365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组织对2020年度山核桃产业、竹产业发展项目等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72.3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8%。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农业农村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畜禽屠宰管理及安全检测”及“森林消防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畜禽屠宰管理及安全检测项目”自评综合评定100分。自评结论:优。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万,执行数为66万,完成预算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 已完成2020年全年现场定性检测生猪肉牛肉羊尿样样品18745份;2. 已完成2020年全年现场定性检测生猪肉牛肉羊尿样样品18745份;3. 已完成2020年18家镇街诊疗所全年现场定性检测养殖场1361家次,尿样10612份。4. 完成情况:2020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试剂条采购合同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签字、盖章、验收单三者缺一不可。
临安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畜禽屠宰管理及安全检测经费 | |||||||||||
主管部门 |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杭州市临安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6 | 66 | 66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66 | 66 | 66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30) | 数量指标 | 1、养殖和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年初制定检测样本数1.8万份 | 现场定性检测生猪肉牛肉羊尿样样品18000份 | 2020年全年现场定性检测生猪肉牛肉羊尿样样品18745份 | 10 | 10 | ||||||
2、委托第三方畜产品安全检测经费年初制定采样计划400份 | 2020年计划国家、省、市、区、级采样送样检测共计400品 | 2020年完成国家、省、市、区本级各项采样送样检测共计453份样品 | 10 | 10 | ||||||||
3、全区养殖场产地检疫检测劳务补贴,年初制定检测样本数1万 | 18家镇街诊疗所全年现场定性检测养殖场1300家次1万份 | 2020年18家镇街诊疗所全年现场定性检测养殖场1361家次,尿样10612份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
指标2: |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效益指标(50)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面加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的畜产品风险检测,切实保障畜产品安全。 | 不发生区域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 2020年全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 50 | 50 | |||||||
指标2: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90% | 满意度100% | 10 | 10 | ||||||
指标2: | ||||||||||||
…… |
“森林消防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74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万元,执行数为24.26万元,完成预算的67.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置森林消防设施设备一批,已完成;二是开展森林消防知识宣传,已开展并已完成;三是对36名森林消防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不够精准,预算执行率不高;二是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合理安排项目预算,在2021年预算中适当减少宣传经费;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临安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森林消防建设 | |||||||||
主管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6.00 | 36.00 | 24.26 | 10 | 67.40% | 6.74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6.00 | 36.00 | 24.26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森林消防意识。拟订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做好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等工作,购置森林消防队员意外险,保障队员人身安全。做好森林消防队伍装备购置、维护及更新等工作 | 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和防火设施建设;做好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完成森林消防设备、消防人员意外保险购置等工作。由于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未按计划组织大型防火演练,故未完成全年预算。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30) | 数量指标 | 森林消防设施设备 | 1批 | 1批 | 10 | 10 | ||||
森林消防宣传 | 媒介滚动宣传等 | 完成 | 5 | 5 | ||||||
消防人员意外保险人数 | 36人 | 36人 | 5 | 5 | ||||||
质量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年底 | 年底 | 10 | 10 | |||||
指标2: |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效益指标(50)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森林消防能力 | 进一步提升森林消防能力 | 完成 | 25 | 25 | |||||
林农防火意识 | 进一步增强林农森林消防意识 | 完成 | 25 | 25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 | |||||||||
指标2: | ||||||||||
……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林农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指标2: | ||||||||||
…… | ||||||||||
总分 | 100 | 96.74 |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临安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及我局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内审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审计组,自2020年9月14日起,对林业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国有林场改革和现代化林场建设情况等进行审计.结果表明,2017—2019年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政策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全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三年间相继出台了《临安山核桃亮牌战略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临政函〔2017〕46号)、《临安区竹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临委办发[2018]8号)、《关于加快推进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的实施方案》(临治理办〔2019〕1 号),通过相关政策扶持,进一步提高了林业资源管理使用效益,但在内审过程中也发现在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林业改革阶段性目标完成较好
2017-2019林业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林业工作亮点纷呈,很多工作走在省市乃至全国前列。
——2017年实施中国临安山核桃指数创新工作,“中国临安山核桃指数”首次于2017年12月中旬在北京钓鱼台大酒店成功发布,到2019年连续发布三年,推进行业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临安山核桃”品牌形象。“临安山核桃”成功创建成为全国经济林产业区域特色品牌和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2018年临安加入全球城市森林联盟,成为中国唯一发起城市;2018年太阳镇鹤里村的林地纠纷案例被列为浙江省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优秀案例。
——2019年“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通过农业农村部的检查评估。开展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司化经营试点,在太阳、於潜、高虹、湍口等4个镇开展试点,四家村集体公司实体化运行。
——浙江省临安区天目山林场2019年被省林业局授予“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称号。
二是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林场成功创建“浙江省现代化国有林场”。天目山林场自2010年底率先在全省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后,2017年根据浙林造(2016)51号《关于开展“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上报了创建计划,根据评价量化指标全面落实创建工作,到2019年已建成为“生态保护优先、产业发展充分、基础设施完备、林区富裕和谐的现代化国有林场。2019年被省林业局授予“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称号。
三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绩显著。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80年代开始,经历了林业“三定”、延长山林承包期、全面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三个阶段,现已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放活经营的改革任务,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自浙政办发(2018)2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以来,我局继续加大集体林权制度深化改革工作,完善服务、规范管理,强化集体林权权益保护,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林地承包延长至2050年,全面开展集体林权不动产登记工作,截止2019年底已办理林权证138本;有序开展林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工作,2017年首先在昌化镇九龙村开展农民集体林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位于九龙村荞麦塘自然村的农林地1241.31亩实现农林地承包权自愿有偿退出。随着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为进一步推进林地流转,实现林业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将流转林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政办【2016】22号转发了《浙江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管理办法》,依托区农村综合改革产权交易平台,大力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全区累计完成林地流转42余万;并通过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规范林地流转,既有效保障原承包人利益,防止农民失山失地,又能保证林地实际经营权人获得合法权益证明,消除林地经营权人顾虑,加大林地流转后林业生产资金投入,为林业经营注入新动力。自16年开始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以来,全区已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77本,登记面积10457亩。
——推进林业产业适度规模经营,2017年临安区被列为全省规范化股份合作社建设试点县(市),及时研究制定了《临安市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林政办【2017】22号文件,积极探索推行股份合作社这一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扎实推进林业产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创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区已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247家、以林业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林场)148家,带动周边农户50000余户,联结基地86万亩。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巩固林权抵押贷款成果,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与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出台《浙江临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易贷”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推出了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现已发放公益林质押贷款6笔730万元。政策性林木保险的投保范围和投保品种得到进一步的拓展,新增了山核桃气象指数保险品种,提高了农户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公益林火灾险、商品林和毛竹林综合保险投保面积达130.5万亩。
四是上级政府下达林业任务连续两年考核优秀。根据《森林浙江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自评和考核, 2018年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临安区为优秀单位。 根据《浙江省林业林业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浙林办和《2019年浙江省林业工作综合考核评价细则》,经各市自查推荐、省局综合评议,2019年林业工作综合考核临安区为优秀单位。
发现的主要问题:国有林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山林场是临安区农业农村局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3年1月,现设有於潜下埠溪总场和一都、千秋两个分场。截止2019年10月,全场现有正式职工22人,核定事业编制为16人。在职职工平均年龄达50岁以上,40岁以下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没有。上述情况不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9]59号文件)第五部分第二条加强人才队伍保障中“……推进人才年龄和知识结构优化,国有林场40岁以下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1/3,……”的规定。审计认为,目前国有林场人员队伍老龄化,受编制控制不能人才引进或者招聘,制约了国有林场改革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建议: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人员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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