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406/2019-740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19-11-04
发文字号 临教人〔2019〕15号 有效性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21-09-18 09:47
来源:
区教育局
浏览量: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杭州市临安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191028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临安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评选与

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关于新时期实施 “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培养计划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创新队伍人才建设发展性评价机制,更好规范“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以下简称“三名工程”;其中,名校长工程系列含名园长)的评选流程,明确各级评选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正向激励原则。坚持绩效挂钩、奖勤奖优的激励导向,收入分配向一线名优教师和贡献大的教师适度倾斜,切实把教师的积极性引导到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创先争优上来。

示范引领原则。评选对象应是师德和业务能力在单位或学科的优秀代表,能够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发挥示范和引领的作用。

区域均衡原则。突显临安教育实际,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既要考虑学科和专业的先进性,又要考虑服务基层,踏实工作的先进代表,注重区域的均衡发展。

公开公平原则。严格评选标准,从严控制、宁缺毋滥、择优推荐、规范操作、公平公开,推荐的结果向全区教师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单列单层原则。明确评选系列和评选层次,同一周期内,一人只能申报 “三名工程”中一个系列的一个层次。

二、评选程序

1.关于“三名工程”评选,申报教师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学校、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需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评议小组,根据评选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者的全面考核及初审工作,直属学校(单位)考核初审公示后直接上报教育局,其他学校考核初审公示后上报所属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审核确定后再上报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和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上报名单时,参照评选条件的综合打分依次排列候选人员。教育局成立“三名工程”评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负责认定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2.各级评审过程须做到制度公开、民主参与、人员公示且程序到位,自始至终接受群众监督。

3. 各系列三、四层次评选基础条件相同,区教育局“三名工程”评选领导小组审定“三名工程”三、四层次人选时,根据评选综合得分情况,择优确定;经网上公示后,教育局发文公布“三名工程”三、四层次的最终人员名单,并颁发相应证书。

三、评选办法

(一)天目名师

名师系列一层次评选参照《临安区“天目新苗”评选及培养细则(试行)》(附件2)实施,名师系列二层次评选参照《临安区“天目新秀”评选及培养细则(试行)》(附件3)实施;名师系列三、四层次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范围

全区普高、职高、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含研训员)。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要参与评选的,必须兼课,课时数应分别不少于本学科课时标准数的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否则不能参加评选。

2.评选比例

评选人数控制在在编专任教师总数的3.5%左右,根据教师的贡献大小、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以积分高低设两级,分别命名天目能师(2%),天目名师(1.5%)。

3.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职业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师教学满意度高,家长反响好;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班级管理水平须达本校及同类学校的中上水平。从教6年及以上,工作业绩突出,曾获得过杭州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教坛新秀等荣誉,或近4年个人获得过杭州市级以上先进荣誉。

4)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教育课题研究,能够认真落实“轻负高质”、“活力高效”的课堂教学理念,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4年内主持过杭州市级及以上的学科研究课题,或本学科教学成果(含作为主持人或执笔人的课题成果和作为第一作者的科研论文,下同)在杭州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学科科研成果获杭州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学科论文获杭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有CN刊号的正式刊物上发表学科研究文章不少于1篇,或有正式出版的本学科论著(含校本教材)。

5)积极主动参加互助共同体、支教、讲学等活动,为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做贡献。做好各级师徒结对工作,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4年,承担区级及以上的本学科公开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积极参与课程开发和实施。

6)研训员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在学科发展、队伍建设、学科研究、区域推进等中心工作上须有突出贡献,学科研训工作基层满意度高;近4年承担区级及以上的本学科公开课和专题讲座分别不少于8次;能深入一线指导教学和研究工作,有长期(指1年以上)指导一所学校或一个片区教学教研工作经历,活动开展正常且效果明显;学科成绩在杭州地区名列前茅或增量明显,有较高的知名度;所指导的教师在各类业务竞赛(如说课、优质课评比、技能比赛等)中获杭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4人次,所指导教师的教科研论文获杭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4人次。

4.评选流程

天目能师、天目名师由各校针对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并上报至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直属学校(单位)直接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

(二)天目名班主任

名班主任系列一、二层次由各校酌情参照区级三、四层次评选标准自行拟定办法实施校级评选及培养;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需将名班主任二层次对象列入片区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关培养活动。名班主任系列三、四层次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范围

全区普高、职高、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职班主任。

2.评选比例

评选人数控制在在职班主任总数的7%左右,根据班主任的贡献大小、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以积分高低设两级,分别命名骨干班主任(2.5%),天目名班主任(1%)。

3.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职业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教育思想端正,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师生关系和谐,注重家校合作。所带班级风气正,教育质量佳,家长、学生满意度高。

3)担任班主任6年及以上,除产假外,近4年须连续担任班主任。

4)班级管理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丰富的班级管理经验,班级管理成效突出。近4年所带班级获得过区及以上先进班级等荣誉称号的现任班主任。

5)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积极参加教育课题研究,研究管理问题,提炼管理经验。近4年内主持过临安区级及以上的德育类研究课题,德育科研成果在临安区级及以上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有CN刊号的正式刊物上发表德育文章不少于1篇,或有正式出版的德育论著(含校本教材)。

6)积极主动参加互助共同体、支教、讲学等活动,为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做贡献。做好班主任师徒结对工作,在指导、培养青年班主任方面成绩显著。近4 年,曾在临安区级及以上作过班级管理经验介绍至少1次,并获得好评。

4.评选流程

骨干班主任、名班主任由各校针对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并上报至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直属学校(单位)直接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

各片区在评审过程中,认为确有优秀班主任存在评选条件略有不足,但一线德育工作贡献大、知名度高的班主任,请在个人申报表的辅导站评审意见栏中拟写推荐理由,并附相应佐证材料,推荐人数除锦城片不超3人外,其余各片均不超2人。

(三)天目名校长

名校长系列一层次评选参照《临安区“校级后备干部”评选与管理细则 (试行)》(附件4)实施,名校长系列二层次为新任五年内的所有正职校长,区级层面无需组织评选。名校长三、四层次人员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范围

骨干校长、名校长的评选对象为全区普高、职高、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学校的正职校长。

2.评选比例

评选人数控制在一线正职校长数的30%左右。评选具有“教育思想鲜明、管理能力突出、办学成效显著、教育情怀浓厚”的优秀校长,其中,骨干校长人数控制在一线正职校长数的20%左右,名校长人数控制在一线正职校长数的10%左右。

3.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职业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校长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任校级职务5年及以上并担任正校级领导3年及以上资历;任职期间,至少担任1门学科的教学任务,教学任务要求按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须在农村学校有 6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4)任职学校办学规范、特色鲜明,获得社会普遍认可。学校教学质量突出,教育教学品牌创建项目鲜明,学校教师团队建设有效,校本研修质量优良,学校课程架构及建设成效显著。近四年,任职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均在良好级及以上。

5)教师群众基础好,校长测评群众满意度高,校长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在本区或市域内有一定知名度。近4 年,曾在临安区级及以上作过学校管理经验介绍至少1次;积极参与市内外的各类支教工作。

6)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注重课程改革和建设,积极建设拓展性课程体系、开发和开设拓展性课程。近4年,校长个人曾主持杭州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按时结题,或个人的教育教学管理类研究成果获临安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在有CN刊号的正式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不少于1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管理类论著,或学校综合课题获杭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7)近4年,任职学校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规办学行为及其他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情况。

4.评选流程

骨干校长、名校长由各校长针对评选条件自行申报,特别优秀的副校长也可申报;学校经公示后上报至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直属学校(单位)自行评选公示后直接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

各片区在评审过程中,认为确有优秀校长存在评选条件略有不足,但有其他突出办学成效的,请在个人申报表的辅导站评审意见栏中拟写推荐理由,并附相应佐证材料,推荐人数除锦城片不超2人外,其余各片均不超1人。

四、日常管理

1.定期开展区级“三名工程”认定工作。区级“三名工程”于2019年根据本办法实施首次认定;之后每4年认定一次;每届荣誉称号有效期为4年,期满后称号自动失效,需根据条件重新申报认定。

2.教育局和所在单位积极为“三名工程”发挥辐射引领创造有利条件,支持“三名工程”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考察学习活动,并为他们的成长和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方便。

3.经认定的“三名工程”一般不兼任过多的社会职务,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个别特殊情况者,需兼任区级社会职务的,要征得区教育局的同意。

4.区“三名工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每学年对“三名工程”的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5.名校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局取消其称号并终止相关待遇:

1)在评选或年度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所在学校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合格等级的。

3)所在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规办学、一年内不同类型投诉3次及以上且调查属实、学校教师参与有偿家教投诉查实3人次及以上以及其他严重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4)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满意度低的。

5)不再担任一线正职校长或教学工作量不足的。

6)本人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7)出现其他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

6.名师、名班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局取消其称号并终止相关待遇:

1)在名师、名班主任评选或年度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有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违反师德行为者。

4) 不再担任学科教师(研训员)、班主任,或担任本学科教学(研训),但未达到标准工作量的。

5)本人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6)出现其他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待遇标准

1.根据临安区人民政府《杭州市临安区教育人才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函〔2019〕72年度考核合格的享受政府专项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政府专项奖励。

2.分期分批选送“三名工程”优秀人员到相应培训基地进修和深造;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三名工程”高级研修班学习;有计划选送“三名工程”优秀人员赴海外研修学习等。

六、附则

1.在名校长评选条例中,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须在农村学校有 6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这一认定条件,2019年首次认定时仅作参考,符合条件优先考虑;2023年及以后各届认定时,严格遵照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实施,由临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1.临安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三、四层次申报表

2.临安区“天目新苗”评选及培养细则(试行)

3.临安区“天目新秀”评选及培养细则(试行)

4.临安区“后备校长”评选及管理细则 (试行)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4印发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1:三名工程三四层次申报表.docx

附件2:临安区天目新苗评选及培养细则(试行).docx

附件3:临安区“天目新秀”评选及培养细则.docx

附件4:临安区“后备校长”评选与管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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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191028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临安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评选与

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关于新时期实施 “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培养计划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创新队伍人才建设发展性评价机制,更好规范“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以下简称“三名工程”;其中,名校长工程系列含名园长)的评选流程,明确各级评选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正向激励原则。坚持绩效挂钩、奖勤奖优的激励导向,收入分配向一线名优教师和贡献大的教师适度倾斜,切实把教师的积极性引导到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创先争优上来。

示范引领原则。评选对象应是师德和业务能力在单位或学科的优秀代表,能够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发挥示范和引领的作用。

区域均衡原则。突显临安教育实际,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既要考虑学科和专业的先进性,又要考虑服务基层,踏实工作的先进代表,注重区域的均衡发展。

公开公平原则。严格评选标准,从严控制、宁缺毋滥、择优推荐、规范操作、公平公开,推荐的结果向全区教师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单列单层原则。明确评选系列和评选层次,同一周期内,一人只能申报 “三名工程”中一个系列的一个层次。

二、评选程序

1.关于“三名工程”评选,申报教师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学校、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需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评议小组,根据评选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申报者的全面考核及初审工作,直属学校(单位)考核初审公示后直接上报教育局,其他学校考核初审公示后上报所属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审核确定后再上报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和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上报名单时,参照评选条件的综合打分依次排列候选人员。教育局成立“三名工程”评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负责认定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2.各级评审过程须做到制度公开、民主参与、人员公示且程序到位,自始至终接受群众监督。

3. 各系列三、四层次评选基础条件相同,区教育局“三名工程”评选领导小组审定“三名工程”三、四层次人选时,根据评选综合得分情况,择优确定;经网上公示后,教育局发文公布“三名工程”三、四层次的最终人员名单,并颁发相应证书。

三、评选办法

(一)天目名师

名师系列一层次评选参照《临安区“天目新苗”评选及培养细则(试行)》(附件2)实施,名师系列二层次评选参照《临安区“天目新秀”评选及培养细则(试行)》(附件3)实施;名师系列三、四层次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范围

全区普高、职高、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含研训员)。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要参与评选的,必须兼课,课时数应分别不少于本学科课时标准数的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否则不能参加评选。

2.评选比例

评选人数控制在在编专任教师总数的3.5%左右,根据教师的贡献大小、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以积分高低设两级,分别命名天目能师(2%),天目名师(1.5%)。

3.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职业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中小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师教学满意度高,家长反响好;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班级管理水平须达本校及同类学校的中上水平。从教6年及以上,工作业绩突出,曾获得过杭州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教坛新秀等荣誉,或近4年个人获得过杭州市级以上先进荣誉。

4)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教育课题研究,能够认真落实“轻负高质”、“活力高效”的课堂教学理念,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近4年内主持过杭州市级及以上的学科研究课题,或本学科教学成果(含作为主持人或执笔人的课题成果和作为第一作者的科研论文,下同)在杭州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学科科研成果获杭州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学科论文获杭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在有CN刊号的正式刊物上发表学科研究文章不少于1篇,或有正式出版的本学科论著(含校本教材)。

5)积极主动参加互助共同体、支教、讲学等活动,为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做贡献。做好各级师徒结对工作,在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方面成绩显著。4年,承担区级及以上的本学科公开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积极参与课程开发和实施。

6)研训员在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在学科发展、队伍建设、学科研究、区域推进等中心工作上须有突出贡献,学科研训工作基层满意度高;近4年承担区级及以上的本学科公开课和专题讲座分别不少于8次;能深入一线指导教学和研究工作,有长期(指1年以上)指导一所学校或一个片区教学教研工作经历,活动开展正常且效果明显;学科成绩在杭州地区名列前茅或增量明显,有较高的知名度;所指导的教师在各类业务竞赛(如说课、优质课评比、技能比赛等)中获杭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4人次,所指导教师的教科研论文获杭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不少于4人次。

4.评选流程

天目能师、天目名师由各校针对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并上报至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直属学校(单位)直接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

(二)天目名班主任

名班主任系列一、二层次由各校酌情参照区级三、四层次评选标准自行拟定办法实施校级评选及培养;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需将名班主任二层次对象列入片区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关培养活动。名班主任系列三、四层次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范围

全区普高、职高、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职班主任。

2.评选比例

评选人数控制在在职班主任总数的7%左右,根据班主任的贡献大小、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以积分高低设两级,分别命名骨干班主任(2.5%),天目名班主任(1%)。

3.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职业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教育思想端正,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师生关系和谐,注重家校合作。所带班级风气正,教育质量佳,家长、学生满意度高。

3)担任班主任6年及以上,除产假外,近4年须连续担任班主任。

4)班级管理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具有丰富的班级管理经验,班级管理成效突出。近4年所带班级获得过区及以上先进班级等荣誉称号的现任班主任。

5)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积极参加教育课题研究,研究管理问题,提炼管理经验。近4年内主持过临安区级及以上的德育类研究课题,德育科研成果在临安区级及以上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有CN刊号的正式刊物上发表德育文章不少于1篇,或有正式出版的德育论著(含校本教材)。

6)积极主动参加互助共同体、支教、讲学等活动,为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做贡献。做好班主任师徒结对工作,在指导、培养青年班主任方面成绩显著。近4 年,曾在临安区级及以上作过班级管理经验介绍至少1次,并获得好评。

4.评选流程

骨干班主任、名班主任由各校针对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并上报至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直属学校(单位)直接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

各片区在评审过程中,认为确有优秀班主任存在评选条件略有不足,但一线德育工作贡献大、知名度高的班主任,请在个人申报表的辅导站评审意见栏中拟写推荐理由,并附相应佐证材料,推荐人数除锦城片不超3人外,其余各片均不超2人。

(三)天目名校长

名校长系列一层次评选参照《临安区“校级后备干部”评选与管理细则 (试行)》(附件4)实施,名校长系列二层次为新任五年内的所有正职校长,区级层面无需组织评选。名校长三、四层次人员评选办法如下:

1.评选范围

骨干校长、名校长的评选对象为全区普高、职高、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学校的正职校长。

2.评选比例

评选人数控制在一线正职校长数的30%左右。评选具有“教育思想鲜明、管理能力突出、办学成效显著、教育情怀浓厚”的优秀校长,其中,骨干校长人数控制在一线正职校长数的20%左右,名校长人数控制在一线正职校长数的10%左右。

3.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职业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校长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任校级职务5年及以上并担任正校级领导3年及以上资历;任职期间,至少担任1门学科的教学任务,教学任务要求按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须在农村学校有 6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4)任职学校办学规范、特色鲜明,获得社会普遍认可。学校教学质量突出,教育教学品牌创建项目鲜明,学校教师团队建设有效,校本研修质量优良,学校课程架构及建设成效显著。近四年,任职学校年度目标考核均在良好级及以上。

5)教师群众基础好,校长测评群众满意度高,校长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在本区或市域内有一定知名度。近4 年,曾在临安区级及以上作过学校管理经验介绍至少1次;积极参与市内外的各类支教工作。

6)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注重课程改革和建设,积极建设拓展性课程体系、开发和开设拓展性课程。近4年,校长个人曾主持杭州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按时结题,或个人的教育教学管理类研究成果获临安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在有CN刊号的正式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不少于1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管理类论著,或学校综合课题获杭州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7)近4年,任职学校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规办学行为及其他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情况。

4.评选流程

骨干校长、名校长由各校长针对评选条件自行申报,特别优秀的副校长也可申报;学校经公示后上报至各教育辅导站(中心学校)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直属学校(单位)自行评选公示后直接上报教育局审核认定。

各片区在评审过程中,认为确有优秀校长存在评选条件略有不足,但有其他突出办学成效的,请在个人申报表的辅导站评审意见栏中拟写推荐理由,并附相应佐证材料,推荐人数除锦城片不超2人外,其余各片均不超1人。

四、日常管理

1.定期开展区级“三名工程”认定工作。区级“三名工程”于2019年根据本办法实施首次认定;之后每4年认定一次;每届荣誉称号有效期为4年,期满后称号自动失效,需根据条件重新申报认定。

2.教育局和所在单位积极为“三名工程”发挥辐射引领创造有利条件,支持“三名工程”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和考察学习活动,并为他们的成长和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方便。

3.经认定的“三名工程”一般不兼任过多的社会职务,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个别特殊情况者,需兼任区级社会职务的,要征得区教育局的同意。

4.区“三名工程”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每学年对“三名工程”的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5.名校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局取消其称号并终止相关待遇:

1)在评选或年度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所在学校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合格等级的。

3)所在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规办学、一年内不同类型投诉3次及以上且调查属实、学校教师参与有偿家教投诉查实3人次及以上以及其他严重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4)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满意度低的。

5)不再担任一线正职校长或教学工作量不足的。

6)本人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

7)出现其他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

6.名师、名班主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局取消其称号并终止相关待遇:

1)在名师、名班主任评选或年度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有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违反师德行为者。

4) 不再担任学科教师(研训员)、班主任,或担任本学科教学(研训),但未达到标准工作量的。

5)本人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6)出现其他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

五、待遇标准

1.根据临安区人民政府《杭州市临安区教育人才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临政函〔2019〕72年度考核合格的享受政府专项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政府专项奖励。

2.分期分批选送“三名工程”优秀人员到相应培训基地进修和深造;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三名工程”高级研修班学习;有计划选送“三名工程”优秀人员赴海外研修学习等。

六、附则

1.在名校长评选条例中,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须在农村学校有 6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这一认定条件,2019年首次认定时仅作参考,符合条件优先考虑;2023年及以后各届认定时,严格遵照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实施,由临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1.临安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三、四层次申报表

2.临安区“天目新苗”评选及培养细则(试行)

3.临安区“天目新秀”评选及培养细则(试行)

4.临安区“后备校长”评选及管理细则 (试行)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4印发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1:三名工程三四层次申报表.docx

附件2:临安区天目新苗评选及培养细则(试行).docx

附件3:临安区“天目新秀”评选及培养细则.docx

附件4:临安区“后备校长”评选与管理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