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06/2018-7672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08-17 |
发文字号 | 临教安〔2018〕15号 | 有效性 |
各直属学校 (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现将《临安区教育局开展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结合实际,制定好本校(园)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18年8月17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临安区教育局开展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综治办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杭教安〔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临安区教育系统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建立健全全区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发挥工作合力,确保我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细落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治理目标
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的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管理和落实,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学生欺凌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现成立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章威力
副组长:包钱森 程万里 朱振华 沈坚东 方望东
楼伟民
成 员:王跃军 孔祥浩 王祖福 林立军 石煊晟
王 群 陈卫银 施建平 吴斌华 徐新德
宋岳时 潘卫强 金曙升 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科,由朱振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王群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教育系统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63817966。
(二)工作职责
组 长: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副组长和成员工作汇报。
副组长:按照教育局领导包干镇街制度对所属学校,履行领导、督促、教育和监管等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组织安排和统筹协调工作,做好治理校园欺凌工作信息报送,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和本系统相关科室、纪检组开展学校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与调查处置工作。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做好教育系统治理校园欺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基础教育科:负责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学生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指导监督学校完善心理辅导站建设,全面做好师生心理筛查工作和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安全管理科:负责指导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和完善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指导学校加强“三防”建设,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积极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本系统相关科室、纪检组开展学校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与调查处置工作。
组织人事科:负责指导和规范各校教职工聘用,做好局机关干部、直属单位和学校教职工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指导学校组织教职工培训,学习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监督学校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严查处置不力的学校和教职工。
成教职教科: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民办机构的校园欺凌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和本系统相关科室、纪检组开展本科室业务相关的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处理与调查处置工作。
督导室: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进行督查。组织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开展治理的专项督导。对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工作敷衍、处置不当,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本次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行动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8年8月—10月
1.制定方案。各校要迅速制定单位校园欺凌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成立相应的校园欺凌治理领导小组,并有实施专项治理的具体措施。
2.完善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3.开展教育。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及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教育培训要有详实记录。
4.加强预防。各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5.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做好立案查处。
6.监督指导。各督学责任区督学要加强对本责任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详实记录并及时向区教育督导室报告。
(二)第二阶段:2018年11月—12月
各中小学校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上报。
1.自查。各中小学校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8年11月3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区教育局安管科。
2.区级普查。区教育安管科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中小学校专项治理自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教育局将“校园欺凌”作为今年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抽查一半以上学校,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杭州市教育局和本级政府。
3.责任追究。区教育局将校园欺凌治理作为长效机制一抓到底,并建立长效的督查、问责、追究等制度。对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期间学校存在工作敷衍、制度不实、职责不明、措施不力、问题不清、处置不当、影响恶劣等问题,视其情节或所承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抄送:浙江省教育厅,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印发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