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31/2021-7697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07 |
发文字号 | 临信基办〔2021〕2号 | 有效性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推进全区5G基站建设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现制定《临安区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做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临安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代章)
2021年1月7日
临安区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5G基站建设,优化5G网络建设环境,加快5G产业发展,根据《浙江省5G 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临安区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适用于5G基站建设所涉及的杆塔、机房、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审批服务。按照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坚持“资源融合、开放共享、优化服务”的原则,实施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规范基站建设,实现“一次性规划、一平台受理、一次性踏勘、一揽子审批”,确保5G基站建设进度,到2022年底实现镇街以上区域、重点行政村及重要工业园区5G信号全覆盖。
二、改革任务
(一)基站规划审批备案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杭州市5G通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22年)》(杭政函〔2020〕11号)中临安区5G基站站址规划确定的设施位置、空间需求与布局,完成批量站点建设备案。
尚未纳入5G 基站站址规划,但确属城市发展和建设需要的基站建设项目,经规划部门同意后,完成规划备案。
5G基站建设牵头单位填写《临安区5G基站建设规划报备表》(附件1),报规划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二)用地审批
新建5G基站建设项目可采取配建方式、依法取得地役权的方式使用土地,不改变地块用地性质,不占用土地指标,规划部门免予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
责任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三)施工许可
新建5G基站建设项目按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处理,建设部门免予工程施工许可。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特定项目施工承诺
施工简便且不影响安全的涉及破路(低等级公路和城市次干路、支路)、破绿的5G 基站建设项目可采用施工承诺制。项目建设单位向交通、城管、交警等部门提交项目信息后,在保障安全并承诺破路、破绿恢复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或约定按地方标准补偿)后,可直接组织施工,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督。”
对于项目相关审批事项,以《临安区5G基站建设项目施工承诺书》(附件2)替代原有相关审批表。具体可以替代的审批表与事项见附件3。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临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水电局、国网临安供电公司
(五)优化审批流程
5G 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工程建设审批系统2.0,以下简称平台3.0)进行全流程线上管理服务,实行全省一平台受理,实现“线上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流程如下:
1.提交资料。
铁塔杭州市分公司临安办事处(以下简称铁塔公司)根据《临安区5G基站建设审批清单》(附件4)提交电子申报材料至平台,由经信局在线统一受理,并根据审批职责分类推送给各主管部门。平台尚未开通前采用线下受理,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专区设立受理专窗。
2.初步审核。
各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于1个工作日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反馈《临安区5G基站建设项目评审表》(附件5),确定是否需要参加现场踏勘并明确踏勘联系人。
3.联合踏勘。
初审通过后,区经信局根据主管部门反馈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各相关部门赴现场一次性踏勘并签署现场意见(《临安区5G基站联合踏勘意见表》)(附件6)。
4.批量审批。
区经信局根据前期初步评审意见及现场联合踏勘意见,于2个工作日内在《临安区5G基站建设项目评审表》出具审批意见。若无反对意见,则批量审批通过(涉及林地、自然保护地以及特殊场景项目的审批除外)。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临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水电局
(六)实行5G基站配建工程与主体工程“四同步”
1.同步规划与初步设计审查。
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根据《杭州市5G通信设施布局规划(2020-2022年)》(杭政函〔2020〕11号),在土地划拨、出让时将5G基站设施的配置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予以明确,在规划论证与项目初步设计阶段邀请铁塔公司作为方案审核单位参与方案评审。
责任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区住建局
2.同步施工。
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时,要根据项目设计方案同步建设5G基站建设所需的站址、机房、管道、电力等内容。
3.同步验收。
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综合验收时,应邀请5G基站建设单位参加,对5G基站建设所需的站址、机房、管道、电力、接地等内容的建设情况进行确认。”
铁塔公司在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书面告知区住建局需要对5G基站情况进行确认的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住建局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要求建设单位取得铁塔公司出具的《临安区5G通信设施验收确认表》(附件7)。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区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
(二)强化统筹协调
区经信局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方案,区委改革办将5G基站建设“一件事”集成改革纳入扩面清单。经信局不定期协调基站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属于“疑难类”基站,提交区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三)开展日常监测
区经信局对集成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效果以及问题进行日常跟踪,以工作简报形式定期向省市经信部门和区政府汇报。
附件:1.临安区5G基站建设规划报备表
2.临安区5G基站建设项目施工承诺书
3.临安区5G基站建设审批事项表
4.临安区5G基站建设联合审批清单
5.临安区5G基站建设项目评审表
6.临安区5G基站联合踏勘意见表
7.临安区5G通信设施验收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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