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676/2022-0020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1-13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
2022-01-13 17:23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工作情况统计表八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460号 ;邮编:311300;电话:63722214;传真:63722214;电子邮箱:sf63700302@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府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主要内容是: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执法信息;202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2021年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落实具体科室专人负责,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1年,我局优化升级政务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微信新媒体的作用。

 (五)保障监督情况

 修改完善《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细化分工。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各科室拟公开的各类信息材料,先后报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 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科室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2021年,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无扣分情况,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意识,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22年,本机关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机构。根据“三定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信息推送、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二)结合职能,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塑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管用实用的信息。(三)拓展渠道,多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首要平台的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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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676/202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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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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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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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工作情况统计表八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460号 ;邮编:311300;电话:63722214;传真:63722214;电子邮箱:sf63700302@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府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2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主要内容是: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执法信息;202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等。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2021年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落实具体科室专人负责,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1年,我局优化升级政务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微信新媒体的作用。

 (五)保障监督情况

 修改完善《杭州市临安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细化分工。健全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各科室拟公开的各类信息材料,先后报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 明确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科室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2021年,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无扣分情况,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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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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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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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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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机关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意识,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2022年,本机关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机构。根据“三定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信息推送、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二)结合职能,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塑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管用实用的信息。(三)拓展渠道,多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首要平台的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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