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772/2022-0024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板桥镇 成文日期 2022-01-1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板桥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图解
日期:
2022-01-18 12:12
来源:
板桥镇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板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着力做好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资金管理、公共服务、动态新闻等政府信息。加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做好规划统计、行政执法、预算决算、政府采购、招考录用等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二)依法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板桥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部署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认真履行审查拟公开信息、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加强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为查询使用和信息公开提供便利。 

(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2021年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0条,微信“板桥发布”发布信息300余,各类新闻媒体200余条,镇、村公开栏600余条。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推动时办理、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持续强化公开工作制度保障,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总结,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综合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掌握不全面;二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部分有时效性要求的内容未做到及时更新;三是统筹协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对其他科室产生的需要公开的信息收集不及时不全面。

整改措施:1.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收集汇总信息,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提高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流程。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确保内容、形式、格式规范;利用“板桥发布”公众号及其他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002508772/2022-0024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板桥镇板桥镇
成文日期 2022-01-18
板桥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图解
发布时间:2022-01-18
信息来源: 板桥镇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板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着力做好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资金管理、公共服务、动态新闻等政府信息。加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做好规划统计、行政执法、预算决算、政府采购、招考录用等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二)依法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板桥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部署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认真履行审查拟公开信息、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加强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为查询使用和信息公开提供便利。 

(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2021年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0条,微信“板桥发布”发布信息300余,各类新闻媒体200余条,镇、村公开栏600余条。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推动时办理、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持续强化公开工作制度保障,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总结,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综合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掌握不全面;二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部分有时效性要求的内容未做到及时更新;三是统筹协调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对其他科室产生的需要公开的信息收集不及时不全面。

整改措施:1.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收集汇总信息,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提高全员信息公开意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流程。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确保内容、形式、格式规范;利用“板桥发布”公众号及其他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