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38428214/2022-00361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 2022-01-20 17:38:06
(图文)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临安发布、微信等主动公开信息753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整理归集法定公开内容,办公室指定专人按法定限期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强化发布内容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涉密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

(四)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政府信息发布,同时加强对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的管理,实行三级审核、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的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适时发布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公告、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兑现前公示等,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认真对待区府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解决公开过程中出现的文字错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3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认真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如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服务公众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丰富;对依申请公开需进一步探索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的路径和机制;务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与当前形势发展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缺少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宣贯和培训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三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服务功能,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升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38428214/2022-00361

发布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20 17:38:06

(图文)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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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临安发布、微信等主动公开信息753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及时整理归集法定公开内容,办公室指定专人按法定限期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力争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强化发布内容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发布的涉密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严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

(四)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政府信息发布,同时加强对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的管理,实行三级审核、专人负责、定期更新的制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依申请办理规范流程,适时发布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公告、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兑现前公示等,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认真对待区府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解决公开过程中出现的文字错误、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3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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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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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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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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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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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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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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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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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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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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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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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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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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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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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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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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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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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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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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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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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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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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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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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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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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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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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认真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如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服务公众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丰富;对依申请公开需进一步探索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的路径和机制;务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与当前形势发展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缺少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宣贯和培训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充实相关人员,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三是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服务功能,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升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