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77/2022-003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水利水电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20 |
杭州临安大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临安区板桥镇大唐桥新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坐落于板桥镇板桥村,横跨灵溪。新建大唐桥位于高桥村上游,建成后与S206(14省道)牧松线连接,方便行人和车辆通行。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杭州市临安区城市防洪规划》,该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级Ⅳ级。
二、原则同意新建大唐桥按设计方案建设。大唐桥(K6+116)跨灵溪,跨径为2×16m,桥梁全长40.04m,桥宽10m,上部采用预应力砼矮T梁,下部采用扩大基础U型桥台,桥墩采用扩大基础柱式墩。20年一遇洪水位41.64m,梁底最低高程为42.76m,阻水率为6.11%,满足行洪要求。
三、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你单位应在河道回填、占用前先行实施或与工程同步实施拓宽河道、新建堤防(护岸)、加固堤防等补偿工程,确保河道的安全及功能。
四、根据《报告》,涉水桥梁占用水域面积1.90m2,通过向右岸退堤的措施补偿水域面积2.13m2,实现占补平衡。
五、涉河路段及桥梁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如需跨汛期施工,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报防汛部门备案。
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公司负责,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范围内河道、堤防进行观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河道内任意倾倒污水、泥浆、废渣等,禁止河道砂石料外运。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施工围堰等阻水设施,恢复河道原貌。相应的防治措施费用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概算,确保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时投入使用。
七、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若有重大变更,必须报我局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临水许准[2021]092号(关于临安区板桥镇大唐桥新建工程河道管理 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批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1年6月30日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