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668/2022-0039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1-2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日期:
2022-01-21 14:27
来源:
区公安分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格)、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锦城街道钱王街1010号 ;邮编:311300;电话:63750725 ;传真:637507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21年度,我局共公开信息45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3条。

2.公开形式:采取互联网公开,统一归口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起,其中政府信息平台申请3起,申请内容主要为接处警信息。对以上政府信息,我局均由法制部门受理并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得以规范办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检查,对今年以来分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督促整改。二是坚持公开属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公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布程序,提高公文公开率,切实把好局文牍关口。三是进一步明确分局内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具体工作流程。

(四)平台建设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平安临安”新浪微博,“临安公安”抖音短视频, “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等。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部署要求,不断强化保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5484

行政强制

355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54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办理虽都得以规范办理,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法律界定不够明晰,对于是否为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法律界定不够明晰,尚需进一步学习相关判例、法律解释;二是网上申请容易形成沟通交流不顺畅,部分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时未留联系电话或所留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导致在案件办理时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事项无法及时沟通解决,甚至出现行政争议;三是受理口径不够统一规范,容易出现超期受理的情况。

对此,分局分别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进一步改进:

(一)继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业务能力。2022年度,法制大队工作人员将深入开展庭审旁听、案例学习、调研学习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办理水平。

(二)继续规范办理流程,减少行政争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办理,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及时对接申请人,通过补正等形式予以明确,避免因申请内容不明确出现重复申请等情况,帮助申请人可以依规获取相关信息,减少行政争议。

(三)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转程序。警务保障部门落实门卫每日查看“信件”的收取情况,涉及公安局及法制部门的信件及时通知法制部门查看。指挥中心落实专职人员每日浏览政府信息平台,确保网上的公开申请能及时通知法制部门予以办理。法制部门及时受理、审理,在申请办结后,二日内告知指挥中心,及时在网上做出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分局无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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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1-21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发布时间:2022-01-21
信息来源: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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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格)、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表格)、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表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锦城街道钱王街1010号 ;邮编:311300;电话:63750725 ;传真:637507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21年度,我局共公开信息45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3条。

2.公开形式:采取互联网公开,统一归口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度,我局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起,其中政府信息平台申请3起,申请内容主要为接处警信息。对以上政府信息,我局均由法制部门受理并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得以规范办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检查,对今年以来分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督促整改。二是坚持公开属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公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发布程序,提高公文公开率,切实把好局文牍关口。三是进一步明确分局内部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具体工作流程。

(四)平台建设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平安临安”新浪微博,“临安公安”抖音短视频, “临安公安”微信公众号等。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部署要求,不断强化保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5484

行政强制

355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54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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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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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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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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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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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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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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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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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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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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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办理虽都得以规范办理,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法律界定不够明晰,对于是否为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法律界定不够明晰,尚需进一步学习相关判例、法律解释;二是网上申请容易形成沟通交流不顺畅,部分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时未留联系电话或所留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导致在案件办理时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事项无法及时沟通解决,甚至出现行政争议;三是受理口径不够统一规范,容易出现超期受理的情况。

对此,分局分别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进一步改进:

(一)继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业务能力。2022年度,法制大队工作人员将深入开展庭审旁听、案例学习、调研学习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办理水平。

(二)继续规范办理流程,减少行政争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办理,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及时对接申请人,通过补正等形式予以明确,避免因申请内容不明确出现重复申请等情况,帮助申请人可以依规获取相关信息,减少行政争议。

(三)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转程序。警务保障部门落实门卫每日查看“信件”的收取情况,涉及公安局及法制部门的信件及时通知法制部门查看。指挥中心落实专职人员每日浏览政府信息平台,确保网上的公开申请能及时通知法制部门予以办理。法制部门及时受理、审理,在申请办结后,二日内告知指挥中心,及时在网上做出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分局无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