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03/2022-0036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1-2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1 09:02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引发行政争议情况、回应关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认真办理落实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调整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执法公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相关内容;全年主动公开418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件,其中15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络渠道收件,19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做好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公开、重要活动动态公开、重要意见征求反馈情况公开。通过“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发布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除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外,全年充分利用“临安住建”公众号扩宽公开渠道,扩大住建影响力。2021年,“临安住建”共发布312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法制建设考核,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分条逐项对各科室、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000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000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9

0000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1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因住建部门职能多、事务杂,群众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特别高,部分事项的解读回应难以有效化解公众质疑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是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因人员编制有限,无法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顾,投入该项工作的时间、精力有限,专业性也不够,可能导致主动公开信息不全面、不精准、不深刻。

下一步,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将会继续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市建设和行业管理等具体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二是进一步抓好公开平台建设,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权威。三是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同时,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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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203/2022-0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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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2-01-21
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信息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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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引发行政争议情况、回应关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等,认真办理落实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1年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调整机构介绍、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执法公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相关内容;全年主动公开418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件,其中15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络渠道收件,19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做好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公开、重要活动动态公开、重要意见征求反馈情况公开。通过“杭州临安”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规范发布和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除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外,全年充分利用“临安住建”公众号扩宽公开渠道,扩大住建影响力。2021年,“临安住建”共发布312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对主动公开栏目进行日常监测、内容保障和管理维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法制建设考核,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分条逐项对各科室、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000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000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9

0000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1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因住建部门职能多、事务杂,群众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特别高,部分事项的解读回应难以有效化解公众质疑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是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因人员编制有限,无法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顾,投入该项工作的时间、精力有限,专业性也不够,可能导致主动公开信息不全面、不精准、不深刻。

下一步,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将会继续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市建设和行业管理等具体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二是进一步抓好公开平台建设,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权威。三是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同时,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