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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369/2022-004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1-2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1 16:55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杭州市临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在区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发布政务信息157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规划计划8条,财政信息10条,人事信息2条,公告公示29条,应急管理1条,建议提案24条,法规文件26条,重点领域信息4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0条,行政执法公开4。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新增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临安农林信息网共发布重要项目、资金信息132政务微信(临安农林)发布政务信息数419政务微博已经注销停止使用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予以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共收到政府信息行政复议0件,结果维持0件;行政诉讼0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结果维持0件,尚未审结0件),复议后起诉0件(结果维持0件,尚未审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数字化改革思维为指引,服务全区三农发展为重点,做到信息公开与农业农村工作协同部署、协同推进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建立了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科室(下属单位)提供信息、统一平台主动发布的工作机制。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推进,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根据工作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主动提供给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由信息中心根据信息类别通过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同时,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场所适时公开部分重要信息,比如人事变动、重要考察、人大代表选举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浙江政务服务杭州﹒临安门户网站、临安农林信息网、临安农林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日常工作中主要由局办公室、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公司共同负责平台运营管理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建立局信息员队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重新梳理核实信息公开指南发布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网址等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5.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

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000

0 

0000

0 

00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过去一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尤其是在满足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实际需要方面,主动送政策、送服务,协助指导做好农业生产。同时也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尤其是部分业务科室主动发布信息的意识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发布的信息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工作协调方面,政务信息公开涉及的科室之间,比如办公室、法制科、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等职责科室与各相关业务科室、下属单位之间,需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二)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落实。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积极做好区本级政府统一工作平台规范使用。督促并要求业务科室、下属单位主动及时通过统一平台发布日常重要政务信息。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农业产业新时代美丽乡村、低收入农户等重点领域信息,做好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发布,做到及时、准确发布各类重要“三农”信息。

三是完善信息获取方式按照“最多跑一次”理念,用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农林信息网、农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并做好政策解读,便于群众及时获取有效信息。同时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多渠道提供政策保险、农业技术、涉农补贴等各类信息服务,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增进公众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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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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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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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在区政府政务公开栏目发布政务信息157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规划计划8条,财政信息10条,人事信息2条,公告公示29条,应急管理1条,建议提案24条,法规文件26条,重点领域信息4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0条,行政执法公开4。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新增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件。临安农林信息网共发布重要项目、资金信息132政务微信(临安农林)发布政务信息数419政务微博已经注销停止使用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予以答复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共收到政府信息行政复议0件,结果维持0件;行政诉讼0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结果维持0件,尚未审结0件),复议后起诉0件(结果维持0件,尚未审结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以数字化改革思维为指引,服务全区三农发展为重点,做到信息公开与农业农村工作协同部署、协同推进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建立了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科室(下属单位)提供信息、统一平台主动发布的工作机制。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推进,各业务科室、下属单位根据工作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主动提供给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由信息中心根据信息类别通过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同时,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场所适时公开部分重要信息,比如人事变动、重要考察、人大代表选举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浙江政务服务杭州﹒临安门户网站、临安农林信息网、临安农林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日常工作中主要由局办公室、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第三方服务公司共同负责平台运营管理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建立局信息员队伍,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重新梳理核实信息公开指南发布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网址等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5.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0000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

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000

0 

0000

0 

00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过去一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尤其是在满足广大农业经营主体实际需要方面,主动送政策、送服务,协助指导做好农业生产。同时也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尤其是部分业务科室主动发布信息的意识有待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发布的信息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工作协调方面,政务信息公开涉及的科室之间,比如办公室、法制科、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中心等职责科室与各相关业务科室、下属单位之间,需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二)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公开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落实。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积极做好区本级政府统一工作平台规范使用。督促并要求业务科室、下属单位主动及时通过统一平台发布日常重要政务信息。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农业产业新时代美丽乡村、低收入农户等重点领域信息,做好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发布,做到及时、准确发布各类重要“三农”信息。

三是完善信息获取方式按照“最多跑一次”理念,用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农林信息网、农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并做好政策解读,便于群众及时获取有效信息。同时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多渠道提供政策保险、农业技术、涉农补贴等各类信息服务,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进一步增进公众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