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70362962/2022-003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天目山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9 |
天目山管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安西天目山 ;邮编:311311;电话:63857260 ;传真:63857260)。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人事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全局工作。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继续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有利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局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分类整理了有关文件资料,在“浙江临安”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规划计划类4条,通知公示类2条 ,其他信息类10条,人事信息1条,制发文件2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没有发生未经第三方同意擅自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等方面的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能够及时、主动、准确公开相关信息,能及时按要求向区档案局、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相关书面和电子文本资料,政府信息目录更新也无滞后现象,由于工作到位和单位性质等主客观原因,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有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如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还缺乏多样性、单位性质业务单一,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影响发布数量等。
(二)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改进。一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制及措施,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听取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使保护区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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