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62302032/2022-004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1-2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2021年度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4 11:10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临安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2021年,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条例》规定,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利用网络平台和各类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021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主要涉及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公告公示、其他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4条,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532条,官方网站发布236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我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纸质和网络依申请公开件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合计2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件,其它处理0件,内容主要涉及政府文件类及其他信息类,我局均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

(三)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2021年度,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一方面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一方面梳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杭州市临安区城市管理局部门子站、临安城管微信公众号。

(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热点方面

本年度我局未发布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故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内容;本年度我局通过座谈会和政务新媒体的形式对热点舆情进行回应;在“临安智慧人大平台”及时有效回应建议提案。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部署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根据工作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及工作人员,明确人员职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96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000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000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

0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

0

(七)总计

2

0000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的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全面,信息发布质量不高,公开事项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

二是对依申请公开需进一步探索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的路径和机制

三是务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与当前形势发展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缺少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宣贯和培训

(二)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是要继续对标进行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首先要照单全收,其次要抓紧整改,把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内容。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

二是要规范工作机制。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力度,积极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针对性。

三是要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全面推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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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1-24
2021年度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信息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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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1年临安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2021年,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条例》规定,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作用,利用网络平台和各类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021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主要涉及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公告公示、其他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4条,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532条,官方网站发布236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我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21年度,我局共收到纸质和网络依申请公开件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合计2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件,其它处理0件,内容主要涉及政府文件类及其他信息类,我局均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

(三)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2021年度,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一方面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一方面梳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临安”门户网站、杭州市临安区城市管理局部门子站、临安城管微信公众号。

(四)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热点方面

本年度我局未发布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故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内容;本年度我局通过座谈会和政务新媒体的形式对热点舆情进行回应;在“临安智慧人大平台”及时有效回应建议提案。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部署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根据工作调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及工作人员,明确人员职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2.96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000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000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0000

0

2.重复申请

0

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

00000

0

(七)总计

2

0000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的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全面,信息发布质量不高,公开事项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

二是对依申请公开需进一步探索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的路径和机制

三是务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与当前形势发展之间还存在一些差距缺少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宣贯和培训

(二)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是要继续对标进行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首先要照单全收,其次要抓紧整改,把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落实到具体内容。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

二是要规范工作机制。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力度,积极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针对性。

三是要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范畴,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全面推进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