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89/2022-004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4 |
杭州艾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亿米PVC装饰材料、16000吨水性装饰纸迁扩建项目、杭州戴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米PVC装饰膜及8000吨水性装饰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拟作出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杭州艾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亿米PVC装饰材料、16000吨水性装饰纸迁扩建项目、杭州戴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米PVC装饰膜及8000吨水性装饰纸迁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逸逸村工业平台
建设单位:杭州艾米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戴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大学
项目概况:杭州艾米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5000万元,在原有年产1亿米PVC彩膜的生产能力上,新增年产2亿米PVC彩膜和16000吨水性装饰纸的生产能力,最终形成总计年产3亿米PVC彩膜和16000吨水性装饰纸的生产能力。
杭州戴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3000万元,在原有年产1800万米PVC膜的生产能力上,新增年产0.82亿米PVC装饰膜和8000吨水性装饰纸的生产能力,最终形成总计年产1亿米PVC装饰膜和8000吨水性装饰纸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环评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见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见环评文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0571-23616028
邮箱:3478232860@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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