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406/2022-864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10-2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开展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10-26 10:59
来源:
区教育局
浏览量:

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4号)精神及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要求,现将2022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依法举办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在职在岗教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2.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必须参加注册;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参加注册。

具体为:

(一)公办学校:1.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2.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和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非编教师。

(二)民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注:2022年招聘录用的教师不参加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1.教师资格确认法定凭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首次注册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定期注册无需提供。

2.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例,适用范围向下通融。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除外。

3.不考虑学科因素。

(二)教师培训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学分完成要求:2020年、2021年按不少于24学分/年,原则上5年取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264学分,对学分结构暂不作要求。(即首次注册人员上一年度不少于24学分,定期注册人员5年不少于264学分。)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不组织专项体检。

(四)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首次注册要求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2021年新招聘录用的教师必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定期注册要求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首次注册要求有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三、时间安排

1.10月24日-10月31日,各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上的“所在学校意见”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10月24日-11月11日,申报学校根据附件4整理注册材料,向各确认点(详见附件1)递交注册材料和申请报告(附件2)、注册人员名册(附件3)等纸质材料。各直属学校直接将注册材料交组织人事科(二)审核。

3.11月12日-11月21日,各确认点根据注册材料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将注册申请报告(纸质稿)、注册人员名册(纸质稿、电子稿)上报组织人事科(二)。

4.11月22日-11月24日,区教育局复核材料。

5.11月25日-11月29日,区教育局公示注册人员信息。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系统填报时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学校所属的锦城中心学校或各辅导站,其他直属学校的直接选择任教学校(详见附件1)。

2.各确认点必须根据学校提供的纸质材料审核网上的申报材料,特别是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仔细核对填写的教师资格信息。

3.教师资格注册过程中涉及教师资格证补办、认定申请表补办、信息变更的,需联系相应的发证机构。


附件:1.各确认点及确认范围

2.注册申请报告

3.注册人员名册

4.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材料提交清单

5.师德表现、身心健康、年度考核证明

注册通知.rar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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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10-26
关于开展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6
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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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2〕4号)精神及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要求,现将2022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依法举办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等在职在岗教师,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2.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必须参加注册;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参加注册。

具体为:

(一)公办学校:1.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2.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和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非编教师。

(二)民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注:2022年招聘录用的教师不参加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1.教师资格确认法定凭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首次注册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定期注册无需提供。

2.依据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例,适用范围向下通融。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除外。

3.不考虑学科因素。

(二)教师培训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学分完成要求:2020年、2021年按不少于24学分/年,原则上5年取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264学分,对学分结构暂不作要求。(即首次注册人员上一年度不少于24学分,定期注册人员5年不少于264学分。)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不组织专项体检。

(四)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首次注册要求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2021年新招聘录用的教师必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定期注册要求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首次注册要求有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三、时间安排

1.10月24日-10月31日,各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上的“所在学校意见”必须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10月24日-11月11日,申报学校根据附件4整理注册材料,向各确认点(详见附件1)递交注册材料和申请报告(附件2)、注册人员名册(附件3)等纸质材料。各直属学校直接将注册材料交组织人事科(二)审核。

3.11月12日-11月21日,各确认点根据注册材料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将注册申请报告(纸质稿)、注册人员名册(纸质稿、电子稿)上报组织人事科(二)。

4.11月22日-11月24日,区教育局复核材料。

5.11月25日-11月29日,区教育局公示注册人员信息。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系统填报时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学校所属的锦城中心学校或各辅导站,其他直属学校的直接选择任教学校(详见附件1)。

2.各确认点必须根据学校提供的纸质材料审核网上的申报材料,特别是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仔细核对填写的教师资格信息。

3.教师资格注册过程中涉及教师资格证补办、认定申请表补办、信息变更的,需联系相应的发证机构。


附件:1.各确认点及确认范围

2.注册申请报告

3.注册人员名册

4.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材料提交清单

5.师德表现、身心健康、年度考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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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