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23/2022-860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2-10-0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2022年修订)》的通知
日期:
2022-10-09 11:32
来源:
区发改局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规范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做好预防和处置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我办修订了《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2022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923

 

 

 

 

杭州市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9月修订



 

 

一、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2

二、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分级..........................................................3

三、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程序..........................................4

四、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图..................10

五、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11

六、各镇街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通讯录.........................13

 

 

 

 

 

 

 

 

 

 

 

一、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二、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级别

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级)

1. 具有全区影响的突发事件;

2. 金融各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 国内、省内、杭州市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我区金融稳定的突发事件;

4. 其他需要按级事件来对待的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

级)

1. 对多个镇街或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的,但未造成全区影响的突发事件;

2. 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高级协调的突发事件;

3. 其他需要按级事件来对待的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

级)

1. 所涉及的镇街能单独应对,不需要区政府统一协调的突发事件;

2. 所涉及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部门协调的突发事件;

3. 其他需要按级突发事件来对待的突发事件。


三、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预警监测

1. 各在临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本系统风险的监测,重要信息及时向相应的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临安支行报告及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 浙江银保监局临安监管组等监管部门建立本系统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提示金融风险信息。本系统内的金融风险状况和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金融应急办公室、人民银行临安支行等应急成员单位;

3. 人民银行临安支行要注重对各监管部门通报信息的分析,加强对影响宏观金融稳定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金融应急办公室和有关应急成员单位。

4. 区金融应急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汇总、分析和评估,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区政府。

5. 各镇街要组织协调做好本辖区的监测工作。

(二)信息报告

1. 报告责任与制度。各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支行、支公司、营业部)等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突发事件的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问题都应当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2.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应的监管部门、人民银行临安支行、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通报当地政府。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应的监管部门、人民银行临安支行、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应在4小时内向上一级监管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杭州市金融应急办公室、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并在保密的原则下根据情况需要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3.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起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三)分级响应

根据《临安市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响应。

1. 级响应

1)由区金融应急办公室、有关应急成员单位启动预案,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置。

2)当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上升到级时,按级响应程序处置

2. Ⅱ级响应

1)由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成员单位启动预案。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工作。

2)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协调有关应急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当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上升到级时,按级响应程序处置。

3. Ⅰ级响应

1)由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机构和相关人员开展处置工作。

2)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本系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各应急成员单位、事件发生金融机构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

(四)组织指挥

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应急成员单位会议,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咨询组、信息发布组、治安维护组、风险处置组、法律咨询组等参加会议,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提出处置方案,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临安市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响应,设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支持。

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急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处置措施等。

(五)应急处置 

1. 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区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 各应急成员单位及风险涉及机构应迅速核实情况,立即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金融公共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3. 按照地方性和全国性的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资金救助措施。地方性金融机构按金融机构自身组织资金救助、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救助、申请财政资金救助、申请人民银行紧急再贷款救助的顺序进行支持。全国性金融机构应快速争取上级机构的资金救助。

(六)信息发布

根据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发布有关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七)响应终止   

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咨询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响应终止建议,经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报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响应终止。

(八)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按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部门、属地镇街负责落实。

2、评估与总结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的有关监管部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区政府,同时抄送区金融应急办公室、人民银行临安支行等相关应急成员单位。区金融应急办公室应对事件发生、应急处置、处置结果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与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抄送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监管部门应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法律法规相关变化,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风险提示与防范手段以及应急预案,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参与处置的应急成员单位应针对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奖励与表彰

对参与处置得力的单位或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区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参与处置工作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4、检查与审计

区审计局依法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所动用的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人民银行临安支行根据有关规定对再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九)应急保障

1. 通信保障

应急成员单位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各应急成员单位应与事件发生地政府保持必要的联系。区金融应急办公室应与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互通。所有通信及信息互通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2. 文电运转保障

各应急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规定,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3. 安全保障

各有关单位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 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成员单位应加强应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四、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图 

 

五、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单位

职责

区金融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统一领导、指挥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定应急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或调整应急措施;指挥、协调应急成员单位实施应急措施,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配合;协调、指导有关金融机构重组、关闭和破产事宜。

区委宣传部

制定相关新闻发布工作预案,协助有关监管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及时搜集舆论信息,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媒体和互联网的管理和引导,及时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区发改局

(金融办)

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督促、检查、指导应急成员单位落实应急措施情况;按照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及时向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异常情况或重大事项,提出有关建议;协调各应急成员单位和事发单位开展应急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提出修改预案的建议;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应急成员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人民银行

临安支行

对区级金融监管部门通报的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做出评估,判断是否需要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及时启动本单位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报经上级人民银行批准,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满足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浙江银保监局

临安监管组

及时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银保监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向区政府报告有关信息,同时抄送区金融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民银行临安支行等相关成员单位;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区财政局

对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是否需要动用财政资金做出判断,如确需区财政出资救助时,由区财政局报请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的前提下,确定救助方式及资金来源,及时划拨专项资金。

区公安分局

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公安派出机关调动警力参与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和打击处理,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指导、协助事件发生单位维护正常秩序,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配合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区司法局

负责研究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区政法委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配合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区审计局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配合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区经信局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配合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009《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2022年修订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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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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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2022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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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规范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做好预防和处置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我办修订了《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2022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923

 

 

 

 

杭州市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9月修订



 

 

一、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2

二、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分级..........................................................3

三、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程序..........................................4

四、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图..................10

五、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11

六、各镇街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通讯录.........................13

 

 

 

 

 

 

 

 

 

 

 

一、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二、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级别

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级)

1. 具有全区影响的突发事件;

2. 金融各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3. 国内、省内、杭州市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我区金融稳定的突发事件;

4. 其他需要按级事件来对待的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

级)

1. 对多个镇街或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的,但未造成全区影响的突发事件;

2. 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进行高级协调的突发事件;

3. 其他需要按级事件来对待的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

级)

1. 所涉及的镇街能单独应对,不需要区政府统一协调的突发事件;

2. 所涉及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部门协调的突发事件;

3. 其他需要按级突发事件来对待的突发事件。


三、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预警监测

1. 各在临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本系统风险的监测,重要信息及时向相应的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临安支行报告及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 浙江银保监局临安监管组等监管部门建立本系统重大问题、敏感问题的定性、定量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向社会提示金融风险信息。本系统内的金融风险状况和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金融应急办公室、人民银行临安支行等应急成员单位;

3. 人民银行临安支行要注重对各监管部门通报信息的分析,加强对影响宏观金融稳定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重要信息要及时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金融应急办公室和有关应急成员单位。

4. 区金融应急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汇总、分析和评估,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区政府。

5. 各镇街要组织协调做好本辖区的监测工作。

(二)信息报告

1. 报告责任与制度。各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支行、支公司、营业部)等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突发事件的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问题都应当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

2.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时,发生事件的单位应立即(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相应的监管部门、人民银行临安支行、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通报当地政府。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应的监管部门、人民银行临安支行、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应在4小时内向上一级监管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杭州市金融应急办公室、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并在保密的原则下根据情况需要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3.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机构名称、地点、时间;事件的起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情况;事态的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其他与本事件有关的内容。

(三)分级响应

根据《临安市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响应。

1. 级响应

1)由区金融应急办公室、有关应急成员单位启动预案,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置。

2)当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上升到级时,按级响应程序处置

2. Ⅱ级响应

1)由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成员单位启动预案。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工作。

2)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组织协调有关应急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当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上升到级时,按级响应程序处置。

3. Ⅰ级响应

1)由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机构和相关人员开展处置工作。

2)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本系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各应急成员单位、事件发生金融机构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处置工作,及时切断风险源,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

(四)组织指挥

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应急成员单位会议,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咨询组、信息发布组、治安维护组、风险处置组、法律咨询组等参加会议,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性质和成因,提出处置方案,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临安市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响应,设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支持。

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急成员单位会议的讨论意见以及协调处置方式、方法和所要采取的具体处置措施等。

(五)应急处置 

1. 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区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 各应急成员单位及风险涉及机构应迅速核实情况,立即启动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金融公共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3. 按照地方性和全国性的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资金救助措施。地方性金融机构按金融机构自身组织资金救助、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救助、申请财政资金救助、申请人民银行紧急再贷款救助的顺序进行支持。全国性金融机构应快速争取上级机构的资金救助。

(六)信息发布

根据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发布有关金融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七)响应终止   

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组织专家咨询组进行评估后提出响应终止建议,经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报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响应终止。

(八)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按分级响应程序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部门、属地镇街负责落实。

2、评估与总结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参与处置的有关监管部门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区政府,同时抄送区金融应急办公室、人民银行临安支行等相关应急成员单位。区金融应急办公室应对事件发生、应急处置、处置结果及损失进行全面评估与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抄送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监管部门应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法律法规相关变化,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监测预警指标体系、风险提示与防范手段以及应急预案,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参与处置的应急成员单位应针对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奖励与表彰

对参与处置得力的单位或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区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参与处置工作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4、检查与审计

区审计局依法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所动用的公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人民银行临安支行根据有关规定对再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九)应急保障

1. 通信保障

应急成员单位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各应急成员单位应与事件发生地政府保持必要的联系。区金融应急办公室应与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互通。所有通信及信息互通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2. 文电运转保障

各应急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规定,确保文电运转的高效、迅速、准确,不得延误。

3. 安全保障

各有关单位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 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成员单位应加强应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四、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图 

 

五、临安区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单位

职责

区金融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统一领导、指挥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定应急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分工;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或调整应急措施;指挥、协调应急成员单位实施应急措施,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配合;协调、指导有关金融机构重组、关闭和破产事宜。

区委宣传部

制定相关新闻发布工作预案,协助有关监管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金融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及时搜集舆论信息,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媒体和互联网的管理和引导,及时封堵和删除有害信息。

区发改局

(金融办)

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向有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督促、检查、指导应急成员单位落实应急措施情况;按照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及时向区金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异常情况或重大事项,提出有关建议;协调各应急成员单位和事发单位开展应急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提出修改预案的建议;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总结;组织应急成员单位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人民银行

临安支行

对区级金融监管部门通报的突发事件的风险程度做出评估,判断是否需要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及时启动本单位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报经上级人民银行批准,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满足风险处置工作的需要;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浙江银保监局

临安监管组

及时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银保监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向区政府报告有关信息,同时抄送区金融应急管理办公室、人民银行临安支行等相关成员单位;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区财政局

对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是否需要动用财政资金做出判断,如确需区财政出资救助时,由区财政局报请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的前提下,确定救助方式及资金来源,及时划拨专项资金。

区公安分局

依法参与或指导、协调公安派出机关调动警力参与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取证和打击处理,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指导、协助事件发生单位维护正常秩序,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配合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区司法局

负责研究处置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区政法委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配合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区审计局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配合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区经信局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配合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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