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8428214/2022-868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10 |
杭州临安联顺制线厂未按规定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
日期:
2022-11-10 08:58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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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杭州临安联顺制线厂未按规定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应急罚[2022]第(254)号
被处罚人:杭州临安联顺制线厂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建明
主要违法事实: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三家企业,未按规定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实施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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