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414/2022-874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2-11-2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日期:
2022-11-24 10:30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按照2022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编制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进行公示。

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共14项)

                                                          一、中央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4项)

序号

中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469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2

47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区卫健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沐浴场所、30平方米以下美发场所、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店)和书店无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

476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4

477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5

478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含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委托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卫生健康部门

6

479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7

48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8

483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区卫健局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实行告知承诺制

9

486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制

10

491

医师执业注册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11

492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区卫健局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12

495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13

497

护士执业注册

区卫健局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4

498

医疗广告审查

区卫健局(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公布,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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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2-11-24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11-24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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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2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编制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进行公示。

临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共14项)

                                                          一、中央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4项)

序号

中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469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2

47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区卫健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沐浴场所、30平方米以下美发场所、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店)和书店无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

476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4

477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5

478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含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委托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卫生健康部门

6

479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区卫健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7

48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8

483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区卫健局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实行告知承诺制

9

486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实行告知承诺制

10

491

医师执业注册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11

492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区卫健局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12

495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区卫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13

497

护士执业注册

区卫健局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4

498

医疗广告审查

区卫健局(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公布,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