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959/2022-8804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潜川镇 | 成文日期 | 2022-06-30 |
各行政村、驻镇各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52号),结合潜川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创建美丽城镇省级达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组 长:王 静
常务副组长:帅玉康
副 组 长:杨 萌 吴 毅 汪 洲 沈亚锋
刘 伟 刘 婕 孟 超 陈 钢
周华君 江 兵 蒋树佳 卢 英
组 员:王 玮 徐悦熹 楼志方 吴彩苗
鲍永芳 赖海军 王利群 徐 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村镇管理办公室,负责创建美丽城镇省级达标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汪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婕同志任副主任,赖海军、吴彩苗、蔡欣、蒋鑫丽、董建明、虞哲平、胡滨为成员。
对标《浙江省美丽城镇创建指南》,按照“五美”目标要求,同时设立六个工作小组。
1.环境美工作小组
组 长:蒋树佳
负责人:蔡 欣
工作职责:负责集镇综合环境整治、市政配套设施维护和迎检,具体牵头对应省级美丽城镇建设评价“环境美”共性指标落实。
2.生活美工作小组
组 长:刘 婕
负责人:吴彩苗
工作职责:负责集镇农居、商贸、教育、医疗、养老等设施的迎检,具体牵头对应省级美丽城镇建设评价“生活美”共性指标落实。
3.产业美工作小组
组 长:陈 钢
负责人:王利群
工作职责:负责集镇工业集居点建设、产业提升及迎检,具体牵头对应省级美丽城镇建设评价“产业美”共性指标落实。
4.人文美工作小组
组 长:汪 洲
负责人:赖海军
工作职责:负责集镇风貌管控提升、生活圈配套设施的完善及迎检,具体牵头对应省级美丽城镇建设评价“人文美”共性指标落实。
5.治理美工作小组
组 长:吴 毅
负责人:楼志方
工作职责:负责集镇长效管理、“三治”融合发展等基层治理内容的迎检,具体牵头对应省级美丽城镇建设评价“治理美”共性指标落实。
6.城乡融合机制创新工作小组
组 长:汪 洲
负责人:赖海军
工作职责:负责创建方案、建设方案的优化,落实共建共享案例,具体牵头对应省级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城乡融合机制创新”共性指标落实。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委员会
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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