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1392064/2022-8785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当事人:杭州临安御宅家政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91330185MA2H3FKF31
住所/经营场所(住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高乐村无门牌12(1幢整幢)二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曾光华
经查,你(单位)因利用公司名义骗取政府补贴,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九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6日。期满一年后,你(单位)可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向我局申请提前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公示相关信息并解除相应管理措施。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本决定作出前已告知你(单位)拟作出的决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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