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2-7962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09 |
发文字号 | 临卫发〔2022〕7号 | 有效性 |
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签约服务
双向转诊制度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我区签约转诊系统于2018年开始建设并启用,经几年运行,已具备转诊备案以及挂号、检查、住院预约等转诊功能。为进一步规范双向转诊,提高签约居民的获得感和基层就诊率,全面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现就双向转诊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诊备案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医生通过临安区签约服务系统“签约管理”—“签约备案”—选择上级医院并点击完成转诊备案。转诊备案最长时效为10天,备案时需尽量缩小时间精确转诊,同一时间段内限转1家医院。签约居民在转诊时效内就诊时,转诊备案医院和就诊医院一致,才能享受门诊起付标准(下调)减免300元的政策(如就诊医院与备案医院不一致不能享受)。
同一居民第二次在区属医院就诊,但已过备案时效期的,还需再次转诊备案,才能享受门诊起付标准(下调)减免300元的政策。
二、双向转诊
(一)上转
1.门诊上转。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临安区签约服务系统的“转诊管理”—“新增转诊申请”—进入上级医院分时段专家和门诊号源—确定号源后转诊,成功后打印转诊单,平台同步发送短信给病人。病人凭“转诊单”或短信到接诊医院的自助机或服务窗口取号,取号后按转诊号源进入医院排队系统按序就诊。
各区属医疗机构号源提前14天优先向转诊平台开放。
2.检查上转。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临安区签约服务系统的“转诊管理”—“新增检查预约”—进入上级医院的检查号源—选择所需检查项目进行转诊,成功后打印转诊单,平台同步发送短信给病人。病人凭“转诊单”或短信到接诊医院的自助机或窗口付费按转诊号源进入医院检查排队系统按序检查。
各区属医疗机构需开放所有预约的检查项目。
3.住院上转(床位预约)。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临安区签约服务系统的“住院转诊”—“新增转诊申请”—选择转诊医院转诊,成功后打印转诊单。
转诊信息直接推送到区属医疗机构的住院预约系统,区属医疗机构在接收到预约信息后需及时安排床位,电话或短信通知病人住院,住院后区属医疗机构需将信息反馈给签约医生。
(二)下转
1.门诊下转。签约病人在区属医疗机构门诊的就诊信息,签约服务平台会自动推送给签约医生,签约医生实时查看签约病人在上级医院的就诊情况。
2.住院下转。签约病人在区属医院住院,出院时住院医生系统会自动弹出提示框“该病人是签约居民,请转诊”,医生需点击转诊并在签约服务系统提交“转诊申请”,规范填写出院小结,居家康复、门诊随访或其他健康管理要求等。成功后签约服务系统会“推送短信”给签约医生,签约医生在签约平台“接诊处理”,纳入签约服务、“两慢病”、社服管理系统,开展随访跟踪等服务,并在系统中记录处置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双向转诊时,原则上基层医疗单位要上转至医共体牵头单位及相应的专科医院。考虑到患者意愿,可按照患者需求转其他上级医院。鼓励区属医院之间进行转诊服务,外转时优先考虑本区域高级别医院,以提高区域就诊率。
(二)区级医疗机构要确定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双向转诊,如一站式服务中心、健康管理部等,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并在醒目处设立“双向转诊接诊处”标识。要进一步完善住院预约、门诊排队叫号、检查预约系统,确保精准对接、精准转诊、号源开放。
(三)强化培训宣传。局信息中心要全方位开展双向转诊制度的新一轮推行工作,制定双向转诊新手册,畅通业务流程。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员工培训,特别是门诊医生、住院医生,确保每一位医生熟练操作;要采取多种方式,向市民、患者宣传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好处,提高社会知晓率,增强患者及家属三级转诊服务获得感。上下级医院要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转得上,接得住”。
(四)加强监督考核。双向转诊工作纳入公共卫生、签约服务、综合目标考核,基层转诊率、上转就诊率(分别结算挂号、检查、住院)、下转处置率按不同的当量值纳入基层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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