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510/2022-7985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18 |
目录
一、临安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统计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统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统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临安区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统计改革方案及统计工作制度。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
3.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区情区力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低收入农户等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
5.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负责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8.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9.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杭州市临安区社会经济调查队预算,其中社会经济调查队未独立核算。统计局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综合科、统计执法监督科、工业能源科。
二、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统计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统计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116.62万元。
(二)关于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1116.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6.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1116.6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9.24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5、卫生健康支出26.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85.63万元,占61.40%;日常公用支出114.60万元,占10.26%;项目支出316.39万元,占28.3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6.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16.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9.24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6.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16.54万元,主要是2022年城乡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及人员经费预算数字增加,此外2021年项目经费支出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而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9.24万元,占85.0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75万元,占7.14%;卫生健康(类)支出26.11万元,占2.3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1.52万元,占5.5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32.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奖金、办公费、福利费、行政运行等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176.0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住户、低收入户等调查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28.54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资料编印、大型会议培训、信息化等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31.20万元,主要用于人口普查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人普数据资料的开发。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70.46万元,主要用于民情民意调查项目。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10.14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采购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6.7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6.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等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1.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公积金补贴。
(六)关于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0.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4.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统计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统计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万元,增长8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预计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7%。主要用于接待餐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去年实际接待情况预计数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统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社会经济调查队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4.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76万元,增长5.29%,主要是体检费和聘用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统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统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统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6.3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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