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89/2022-7937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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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2-03-0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2-03-02 16:56
来源: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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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安区委、区政府:

2021年是“八五”普法第一年,我局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打好生态环境治理硬仗的目标任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环境政策法制工作水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2021年法治临安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做简要汇报。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8月份,局党组专门组织了一次线下学习《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科室要学深悟透、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战略思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落实法治杭州建设工作方案。

1.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1)全面落实《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划转后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划转职责边界清单相关规定,各尽其职,全力配合推进全区整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严格执行《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抄告、协调协作办法》(试行),2021年我局共移送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8份案件。

2)推广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格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2021年我局共做出13份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

3)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实施中,我局将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全面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通过《浙江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推进执法办案电子化。同时推行音像记录,对执法现场检查、调查询问、证据保全、文书送达、行政强制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严格决策的程序,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许可和局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审议后作出决定。特别重大或存有疑义的案件,邀请相关专家和法律顾问参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直以来实行说理性执法,从源头化解矛盾。三是落实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在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的办理中,我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及时公开,未出现行政处罚案件未上网或迟上网的情况。

4)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将裁量基准运用情况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严格执行自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为进一步细化裁量幅度,于2021年8月31日修订出台局内部施行的《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办法》,并结合市局出台的《<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自由裁量适用的指导意见》,严格综合实施,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1)深入实施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聘请浙江省满江红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政府法律顾问,所有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均经过法制审核,提升管理的法治化程度。

2)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全面配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

3)提升公共信用数据质量,对参评的468家企业进行评价,根据不同的评价结果,对企业开展差异化执法。2021年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一般监管企业226家次,重点监管企业107家次,特殊监管企业4家次。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将企业按照一般监管、重点监管、特殊监管三类,分别设置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实行分类监管,确保精准执法。一般监管企业按照每季度1:2.5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家次,重点监管企业按照每季度25%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家次,特殊监管企业按照每季度30%的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家次。

3.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

1)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借助各基层环保所的力量,在全区开展进镇街、进园区、进校园、进企业的普法送法活动,目前已完成龙岗镇、太阳镇、於潜镇、太湖源镇、天目山镇、锦城街道横溪中小创业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普法送法活动,共计培训企业800多家次。拓展普法阵地、拓宽普法受众面,今年借助临安乐活广播节目对《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进行空中宣讲。

2)扎实做好以案释法工作,一是在局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栏,不定期上传典型案例。二是依托区司法局的“临安普法”专栏,不定期上传典型案例,扩大典型案例在全区的影响力。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为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对其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等进行调查、分析和研判,做出评估报告并进行评估结果运用。2021年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临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临政办〔2020〕3号)进行了后评估,并做出评估报告加以结果运用。

(二)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严格落实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2021年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出台了党内规范性文件-《临安区生态文明保护有关单位主要职责》

四、健全法治工作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逐层传导、强化问责,不断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局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规范推进依法行政。

 1.规范完成行政处罚工作。

2021年共立案170件,已做出处罚决定案件139件,罚款金额947.31万元,移送公安12件,其中9件为行政拘留案件,6人已被行政拘留,另3件为刑事案件,3人取保候审。依法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3个案件移交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已履行处罚决定的107个案件及时结案,做到每一个案件都程序规范,证据充分,适用条款正确,并且处罚适当。

2.认真完成法制审查工作。

对组织部、劳模办等单位发来的上万个对象进行了违法审查。对污控科、监测站等科室发来的48个合同进行了法制审查。完成了对《关于禁止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的通告》及《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的法律审查工作。

(三)强化提高队伍素质。

1. 重视领导干部学法。

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升法治能力。局班子成员学法活动认真谋划,并按相关要求展开,一年四期,一是邀请市局的法律顾问张晨可律师阐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进行相关解析。二是邀请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梅一港律师讲述行政信息公开的规定及相关案例。三是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四是邀请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梅一港律师以身边实际案例讲述合同中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

2.加强执法人员学法。

紧抓执法队伍“关键力量”,提升法治能力。积极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执法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局内部人员互相学习交流,并邀请市局专家上课的方式,强化全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案件制作水平,并通过开展知识竞赛线下笔试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在今年全省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局的案卷质量得到一致肯定,作为杭州市唯一区县被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

3.坚持每月执法案件通报制度。

为切实提高执法案件质量,每月将执法办案数量进行统计,将案件制作中容易出现的错误量化地体现,通过简报通报的形式反馈给各个执法单位。通过本项制度落实,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四) 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1.落实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运用大数据处理,《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系统》会对参评的企业进行实时评价,环境信用评价的结果将越来越多地应用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中。

2.推进环境信用修复。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环境信用修复宣传折页,结合“三服务”和“六五”世界环境日进行精准上门宣传,提高本项工作的知晓度。经企业申请,科室审核后,已对21家企业的31条不良信用进行修复。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 落实责任主体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理论为指导,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

(二)  强化法制培训

制定2022年绿水青山卫士大讲堂培训教育计划,提前研讨谋划、丰富学习载体,重点加强班子成员、执法人员等学法用法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体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三) 坚持依法行政

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保证执法公平,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优化执法程序,加强公检法联动机制,贯彻落实“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方针政策,切实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

(四) 加强普法宣传

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组织协调开展各项普法工作,突出典型案例的警示意义, 加强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向镇街、企业组织多形式的法制培训和宣传。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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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八五”普法第一年,我局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打好生态环境治理硬仗的目标任务,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环境政策法制工作水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2021年法治临安建设重点工作清单》,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做简要汇报。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8月份,局党组专门组织了一次线下学习《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科室要学深悟透、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战略思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落实法治杭州建设工作方案。

1.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1)全面落实《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划转后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划转职责边界清单相关规定,各尽其职,全力配合推进全区整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严格执行《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抄告、协调协作办法》(试行),2021年我局共移送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8份案件。

2)推广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格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的通知,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2021年我局共做出13份不予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

3)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实施中,我局将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全面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通过《浙江省统一处罚办案系统》推进执法办案电子化。同时推行音像记录,对执法现场检查、调查询问、证据保全、文书送达、行政强制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严格决策的程序,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重大行政许可和局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审议后作出决定。特别重大或存有疑义的案件,邀请相关专家和法律顾问参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直以来实行说理性执法,从源头化解矛盾。三是落实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文件的规定,在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开的办理中,我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及时公开,未出现行政处罚案件未上网或迟上网的情况。

4)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将裁量基准运用情况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严格执行自2020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为进一步细化裁量幅度,于2021年8月31日修订出台局内部施行的《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办法》,并结合市局出台的《<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自由裁量适用的指导意见》,严格综合实施,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1)深入实施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聘请浙江省满江红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政府法律顾问,所有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合同均经过法制审核,提升管理的法治化程度。

2)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全面配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

3)提升公共信用数据质量,对参评的468家企业进行评价,根据不同的评价结果,对企业开展差异化执法。2021年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一般监管企业226家次,重点监管企业107家次,特殊监管企业4家次。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中,将企业按照一般监管、重点监管、特殊监管三类,分别设置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实行分类监管,确保精准执法。一般监管企业按照每季度1:2.5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家次,重点监管企业按照每季度25%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家次,特殊监管企业按照每季度30%的抽查比例确定抽查家次。

3.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

1)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借助各基层环保所的力量,在全区开展进镇街、进园区、进校园、进企业的普法送法活动,目前已完成龙岗镇、太阳镇、於潜镇、太湖源镇、天目山镇、锦城街道横溪中小创业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普法送法活动,共计培训企业800多家次。拓展普法阵地、拓宽普法受众面,今年借助临安乐活广播节目对《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进行空中宣讲。

2)扎实做好以案释法工作,一是在局公众号开设“以案释法”专栏,不定期上传典型案例。二是依托区司法局的“临安普法”专栏,不定期上传典型案例,扩大典型案例在全区的影响力。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为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对其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等进行调查、分析和研判,做出评估报告并进行评估结果运用。2021年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临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临政办〔2020〕3号)进行了后评估,并做出评估报告加以结果运用。

(二)健全党内法规制度。

严格落实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责任制。2021年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出台了党内规范性文件-《临安区生态文明保护有关单位主要职责》

四、健全法治工作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深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逐层传导、强化问责,不断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局工作人员的闭环责任体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规范推进依法行政。

 1.规范完成行政处罚工作。

2021年共立案170件,已做出处罚决定案件139件,罚款金额947.31万元,移送公安12件,其中9件为行政拘留案件,6人已被行政拘留,另3件为刑事案件,3人取保候审。依法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3个案件移交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已履行处罚决定的107个案件及时结案,做到每一个案件都程序规范,证据充分,适用条款正确,并且处罚适当。

2.认真完成法制审查工作。

对组织部、劳模办等单位发来的上万个对象进行了违法审查。对污控科、监测站等科室发来的48个合同进行了法制审查。完成了对《关于禁止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的通告》及《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的法律审查工作。

(三)强化提高队伍素质。

1. 重视领导干部学法。

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升法治能力。局班子成员学法活动认真谋划,并按相关要求展开,一年四期,一是邀请市局的法律顾问张晨可律师阐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进行相关解析。二是邀请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梅一港律师讲述行政信息公开的规定及相关案例。三是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四是邀请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梅一港律师以身边实际案例讲述合同中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要性。

2.加强执法人员学法。

紧抓执法队伍“关键力量”,提升法治能力。积极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执法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局内部人员互相学习交流,并邀请市局专家上课的方式,强化全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提高案件制作水平,并通过开展知识竞赛线下笔试的方式,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在今年全省组织的案卷评查活动中,我局的案卷质量得到一致肯定,作为杭州市唯一区县被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

3.坚持每月执法案件通报制度。

为切实提高执法案件质量,每月将执法办案数量进行统计,将案件制作中容易出现的错误量化地体现,通过简报通报的形式反馈给各个执法单位。通过本项制度落实,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四) 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1.落实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运用大数据处理,《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综合管理系统》会对参评的企业进行实时评价,环境信用评价的结果将越来越多地应用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中。

2.推进环境信用修复。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环境信用修复宣传折页,结合“三服务”和“六五”世界环境日进行精准上门宣传,提高本项工作的知晓度。经企业申请,科室审核后,已对21家企业的31条不良信用进行修复。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 落实责任主体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理论为指导,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

(二)  强化法制培训

制定2022年绿水青山卫士大讲堂培训教育计划,提前研讨谋划、丰富学习载体,重点加强班子成员、执法人员等学法用法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体机关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

(三) 坚持依法行政

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保证执法公平,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优化执法程序,加强公检法联动机制,贯彻落实“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方针政策,切实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

(四) 加强普法宣传

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组织协调开展各项普法工作,突出典型案例的警示意义, 加强执法过程中的普法,向镇街、企业组织多形式的法制培训和宣传。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