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11392064/2022-799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2-03-2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
日期:
2022-03-21 14:58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一、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落实将相关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质量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参与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执行,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有关事权划分规定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事项。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认证认可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商标执法,根据法律法规实施专利执法,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参与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管,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建设。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17.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及上报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监测机构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挂外商投资企业科牌子)、食品安全协调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举报投诉中心牌子)、市场规范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于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挂安全应急管理科牌子)、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挂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牌子)、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挂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牌子)等15个科室。

直属不独立核算单位2家,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杭州市临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直属独立核算单位1家,杭州市临安区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二、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8290.3万元

(二)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829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8290.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41.7万元,占59.6%;日常公用支出876.6万元,占10.6%;项目支出2472.0万元,占29.8%。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9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9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4万元。

(五)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9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51.4万元,主要是2022年其他对企业补助支出未排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8.6万元,占7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943.5万元,占11.4%;住房保障支出435.4万元,占5.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4739.3万元、事业运行3.3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人员及公用基本支出;市场主体管理335.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96.5万元、药品事务20.0万元、质量安全监管87.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194.8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82.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3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及年金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56.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区级专项,保障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5)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1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0万元,增加271.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0.0%。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单位执法检查、业务对接、考察调研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考察调研、业务对接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外出执法等用车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2万元,增长6.6%,主要是2022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9.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5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2.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局本级).xlsx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311392064/2022-7993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2-03-21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2-03-21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一、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推进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落实将相关商务执法、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质量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参与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执行,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有关事权划分规定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许可事项。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认证认可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商标执法,根据法律法规实施专利执法,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参与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管,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建设。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17.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及上报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监测机构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挂外商投资企业科牌子)、食品安全协调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举报投诉中心牌子)、市场规范管理科、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于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挂安全应急管理科牌子)、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挂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牌子)、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挂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牌子)等15个科室。

直属不独立核算单位2家,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杭州市临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直属独立核算单位1家,杭州市临安区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二、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8290.3万元

(二)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8290.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8290.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41.7万元,占59.6%;日常公用支出876.6万元,占10.6%;项目支出2472.0万元,占29.8%。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9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9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4万元。

(五)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9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51.4万元,主要是2022年其他对企业补助支出未排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8.6万元,占7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8万元,占5.5%;卫生健康支出943.5万元,占11.4%;住房保障支出435.4万元,占5.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4739.3万元、事业运行3.3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人员及公用基本支出;市场主体管理335.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96.5万元、药品事务20.0万元、质量安全监管87.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194.8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882.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3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及年金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756.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区级专项,保障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5)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1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7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0万元,增加271.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0.0%。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单位执法检查、业务对接、考察调研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考察调研、业务对接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9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外出执法等用车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2万元,增长6.6%,主要是2022年聘用人员公用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9.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5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2.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