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38428214/2022-8014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 2022-03-25 10:38:26
关于第二次征求《杭州市临安区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极端强对流天气应对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了《杭州市临安区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于前期征求各相关镇街及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现将二次征求意见稿(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再次审阅,并于329日下班前通过党政网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区应急管理局,逾期视作无意见。联系人:陈宇峰,联系电话:58609619

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二次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2324

附件1

杭州市临安区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
(二次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安区境内发生短时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灾害性天气。

二、处置标准

启动防汛防台或相关预案响应前,以该标准进行处置。

(一)红色预警

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红色预警信号或达实况标准:任一一个气象站30分钟、1小时、3小时雨量分别为50毫米、80毫米、100毫米;任一一个气象站极大风力11级(由强对流或台风引发的大风)。

(二)橙色预警

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红色预警信号或达实况标准:任一一个气象站30分钟、1小时、3小时雨量分别为40毫米、60毫米、80毫米;任一一个气象站极大风力10级(由强对流或台风引发的大风)

(三)黄色预警

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红色预警信号或达实况标准:任一一个气象站30分钟、1小时、3小时雨量分别为30毫米、40毫米、60毫米;任一一个气象站极大风力8级(由强对流或台风引发的大风)。

三、工作职责

(一)区防指办(应急管理局)

组织气象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召开防御工作部署会议;统筹收集汇总相关部门、镇街信息;及时提醒部门和受影响镇街做好防御、应急值守工作;负责省市防指、区两办对接联络;做好物资装备、应急队伍调度准备。

(二)区委宣传部

组织、协调做好关于强对流天气防御的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做好舆论管控工作。

(三)区气象局

负责做好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预警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上报实时气象信息。

(四)区水利水电局

指担全区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预警,负责做好水利工程调度;指导受影响镇街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等工作;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河道、山塘水库等领域简要信息。

(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工作,指导基层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指导受影响镇街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等领域简要信息。

(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指导协调做好城市隧道、户外广告、行道树等安全工作;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城市内涝、城市隧道、下沉式空间等领域简要信息。

(七)区城投集团

承担城区积涝点的技术支撑、抢险救援工作。

(八)区农业农村局

落实行业管理重点对象的预警信息发布;根据气象预测预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农业防御工作,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农林牧渔等领域简要信息

(九)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负责指导危险区域内旅游景区、农家乐(民宿)游客的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督促旅行社及时关注气象变化、科学安排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安全出行;协调做好受灾、滞留游客的转运、安置和救助工作;必要时采取停业措施;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旅游景区、农家乐(民宿)等领域简要信息

(十)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做好道路、桥梁、水上交通等疏导、抢修、临时管控等措施;必要时采取停运措施;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道路交通等领域简要信息。

(十一)区交警大队

负责做好交通保障、道路疏导和临时管控措施等工作,联合交通部门及时排除道路堵塞;及时上报道路交通等领域简要信息。

(十二)区住建局

指导建筑工地、老旧房等领域人员转移,负责督促各方主体加强对地下空间和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起重机械、脚手架、基坑等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及时上报建筑工地、老旧房、地下空间等领域简要信息。

(十三)区教育局

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学校实施停课;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时上报防御动态、灾险情等信息。

(十四)区供电公司

负责电力系统的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组织电力线网及设施的抢修、恢复和供应;根据需要采取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提供应急电源等措施;及时上报电力等领域简要信息。

(十五)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单位

负责通信领域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及时恢复受损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线路畅通;及时上报通信领域简要信息。

(十六)其他部门

按照职责领域提醒、指导镇街或管辖范围做好防御工作;及时上报防御动态、灾险情等信息。

(十七)受影响镇街

按照“四自工作法”,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加强风险隐患巡查、监测预警,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一般情况下,红色预警镇街主要负责人进岗到位,橙色预警镇街分管负责人进岗到位;黄色预警视情进驻。各业务条线开展极端天气短临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受影响村社相关防汛责任人、网格员等人员到岗履职;及时上报防御动态、灾险情信息。

四、应急处置

(一)进岗到位

1.红色预警:区防指办、气象、水利、规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文旅、农业农村、交警、国网供电等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进岗到位。

2.橙色预警:暴雨强对流天气下,区防指办、气象、水利、规资、住建等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进岗到位,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下视情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驻。

3.黄色预警:区防指办、气象、水利、规资、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业务负责人视情进岗到位。

(二)会商研判

区防指办、气象等部门通过浙政钉、电话、视联网、微信等手段,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影响趋势。

(三)防御部署

区防指办通过浙政钉、电话、微信等多种手段提醒镇街、部门做好防御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领域提醒镇街或管辖范围做好防御工作。

(四)联络调度

区防指办负责省市联络,做好救援队伍和器材设备调度;运用应急指挥平台、视频监控查看各地情况。负责联络两办、新闻媒体对接。

(五)信息收集

区防指办统筹信息收集汇总,气象部门负责上报实时气象信息;水利部门负责上报河道、山塘水库等领域简要情况;规资部门负责上报地质灾害等领域简要信息;住建部门负责上报建筑工地、老旧房、地下空间等领域简要信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上报城市内涝、城市隧道、下沉式空间等领域简要信息;农业部门负责上报农林牧渔等领域简要信息;交通、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等领域简要信息;供电部门负责上报电力等领域简要信息;文旅部门负责上报旅游景区、农家乐、民宿等领域简要信息;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负责通信领域简要信息;其他部门、镇街及时上报防御动态、灾险情等信息。

(六)应急值守

区防指办督促受影响区域镇街做好应急值守,做好省市应急值班联络。

 

 


附件2

反馈意见表(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原文表述

修改意见

说明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38428214/2022-80147

发布机构

备注/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3-25 10:38:26

关于第二次征求《杭州市临安区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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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极端强对流天气应对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了《杭州市临安区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于前期征求各相关镇街及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现将二次征求意见稿(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再次审阅,并于329日下班前通过党政网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区应急管理局,逾期视作无意见。联系人:陈宇峰,联系电话:58609619

附件:1.杭州市临安区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二次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

 

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2324

附件1

杭州市临安区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
(二次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安区境内发生短时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灾害性天气。

二、处置标准

启动防汛防台或相关预案响应前,以该标准进行处置。

(一)红色预警

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红色预警信号或达实况标准:任一一个气象站30分钟、1小时、3小时雨量分别为50毫米、80毫米、100毫米;任一一个气象站极大风力11级(由强对流或台风引发的大风)。

(二)橙色预警

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红色预警信号或达实况标准:任一一个气象站30分钟、1小时、3小时雨量分别为40毫米、60毫米、80毫米;任一一个气象站极大风力10级(由强对流或台风引发的大风)

(三)黄色预警

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红色预警信号或达实况标准:任一一个气象站30分钟、1小时、3小时雨量分别为30毫米、40毫米、60毫米;任一一个气象站极大风力8级(由强对流或台风引发的大风)。

三、工作职责

(一)区防指办(应急管理局)

组织气象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召开防御工作部署会议;统筹收集汇总相关部门、镇街信息;及时提醒部门和受影响镇街做好防御、应急值守工作;负责省市防指、区两办对接联络;做好物资装备、应急队伍调度准备。

(二)区委宣传部

组织、协调做好关于强对流天气防御的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做好舆论管控工作。

(三)区气象局

负责做好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预警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上报实时气象信息。

(四)区水利水电局

指担全区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预警,负责做好水利工程调度;指导受影响镇街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等工作;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河道、山塘水库等领域简要信息。

(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工作,指导基层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指导受影响镇街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等领域简要信息。

(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指导协调做好城市隧道、户外广告、行道树等安全工作;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城市内涝、城市隧道、下沉式空间等领域简要信息。

(七)区城投集团

承担城区积涝点的技术支撑、抢险救援工作。

(八)区农业农村局

落实行业管理重点对象的预警信息发布;根据气象预测预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农业防御工作,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农林牧渔等领域简要信息

(九)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负责指导危险区域内旅游景区、农家乐(民宿)游客的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督促旅行社及时关注气象变化、科学安排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安全出行;协调做好受灾、滞留游客的转运、安置和救助工作;必要时采取停业措施;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旅游景区、农家乐(民宿)等领域简要信息

(十)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做好道路、桥梁、水上交通等疏导、抢修、临时管控等措施;必要时采取停运措施;提出强对流天气防御建议;及时上报道路交通等领域简要信息。

(十一)区交警大队

负责做好交通保障、道路疏导和临时管控措施等工作,联合交通部门及时排除道路堵塞;及时上报道路交通等领域简要信息。

(十二)区住建局

指导建筑工地、老旧房等领域人员转移,负责督促各方主体加强对地下空间和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起重机械、脚手架、基坑等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及时上报建筑工地、老旧房、地下空间等领域简要信息。

(十三)区教育局

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学校实施停课;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时上报防御动态、灾险情等信息。

(十四)区供电公司

负责电力系统的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组织电力线网及设施的抢修、恢复和供应;根据需要采取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提供应急电源等措施;及时上报电力等领域简要信息。

(十五)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单位

负责通信领域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及时恢复受损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线路畅通;及时上报通信领域简要信息。

(十六)其他部门

按照职责领域提醒、指导镇街或管辖范围做好防御工作;及时上报防御动态、灾险情等信息。

(十七)受影响镇街

按照“四自工作法”,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加强风险隐患巡查、监测预警,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一般情况下,红色预警镇街主要负责人进岗到位,橙色预警镇街分管负责人进岗到位;黄色预警视情进驻。各业务条线开展极端天气短临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受影响村社相关防汛责任人、网格员等人员到岗履职;及时上报防御动态、灾险情信息。

四、应急处置

(一)进岗到位

1.红色预警:区防指办、气象、水利、规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文旅、农业农村、交警、国网供电等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进岗到位。

2.橙色预警:暴雨强对流天气下,区防指办、气象、水利、规资、住建等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进岗到位,雷电、冰雹、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下视情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驻。

3.黄色预警:区防指办、气象、水利、规资、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业务负责人视情进岗到位。

(二)会商研判

区防指办、气象等部门通过浙政钉、电话、视联网、微信等手段,综合研判强对流天气影响趋势。

(三)防御部署

区防指办通过浙政钉、电话、微信等多种手段提醒镇街、部门做好防御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领域提醒镇街或管辖范围做好防御工作。

(四)联络调度

区防指办负责省市联络,做好救援队伍和器材设备调度;运用应急指挥平台、视频监控查看各地情况。负责联络两办、新闻媒体对接。

(五)信息收集

区防指办统筹信息收集汇总,气象部门负责上报实时气象信息;水利部门负责上报河道、山塘水库等领域简要情况;规资部门负责上报地质灾害等领域简要信息;住建部门负责上报建筑工地、老旧房、地下空间等领域简要信息;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上报城市内涝、城市隧道、下沉式空间等领域简要信息;农业部门负责上报农林牧渔等领域简要信息;交通、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等领域简要信息;供电部门负责上报电力等领域简要信息;文旅部门负责上报旅游景区、农家乐、民宿等领域简要信息;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负责通信领域简要信息;其他部门、镇街及时上报防御动态、灾险情等信息。

(六)应急值守

区防指办督促受影响区域镇街做好应急值守,做好省市应急值班联络。

 

 


附件2

反馈意见表(极端天气防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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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表述

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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