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03/2022-803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9 |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安区城市建设执法队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资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二级项目)
十三、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一级项目)
第三部分 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临安区城市建设执法队概况
(一)部门职能
对全区建设领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和执法检查,受理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构配件生产等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参与优质工程评定和重大建设工程事故的处理,核验建设工程等级,对申请晋升企业资质等级或报评先进企业提出安全生产和质量情况评估意见。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临安区城市建设执法队(以下简称城建执法队)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
三、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城建执法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收支总预算833.29万元。
(二)关于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收入预算833.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3.29万元,占100%。
(三)关于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城建执法队2022年支出预算833.2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8.31万元,占67%;日常公用支出85.29万元,占10.24%;项目支出189.7万元,占22.77%。
(四)关于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33.2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833.2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5.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7万元。
(五)关于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33.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37.04万元,主要是由于单位合并,人员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53万元,占7.74%;城乡社区(类)支出695.32万元,占83.44%;住房保障(类)支出51.57万元,占6.1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5.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7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事业单位社保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695.32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1.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3.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8.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的支出。
(八)关于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城市建设执法队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相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城市建设执法队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9.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城市建设执法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城市建设执法队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7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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