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185/2022-804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锦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林地保护管理工作,规范林地资源利用,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的关系,提高林业生态质量和保护林地资源意识,制止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实现锦南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做好林地使用规范管理相关事项,现以通知形式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认真遵照执行。
一、管理职责
各村要严格管控林地的使用管理,村级书记、主任为第一监管责任人,村两委具体分管的委员为第二监管责任人,发现破坏和乱占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制止,并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业务科室汇报,不得以任何借口破坏和占用林地,对违反成绩较为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管理原则
为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各村所管辖的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政策性退耕还林地、非林区荒山等所有林地范围,要认真加强做好监管工作,特别是有公益林林区的村要加强重点监管,同时不得有任何理由破坏树木、植被和林地表层。对依法取得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林地地力衰退和水土流失,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同时,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地的行为。未经区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在林地上从事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建房、建窑等改变林地用途的活动。
三、审批管理
凡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农民建房、农村道路、林道、涉及所有项目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都必须向区级林业部门申请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1、凡申请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等社会组织,在办理林地审批手续前,必须先在所在的行政村、社区公示用(林)地用途和用(林)地红线图。
2、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应严格控制在经批准的占地规模和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必须取得区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国土、城建等其他相关审批手续。
3、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应当十分珍惜和节约使用林地,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区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4、实行建设项目分类供地制度。保证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国防军工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尽可能满足国家和省重大工矿项目、市区级基础设施项目等较重要项目使用林地;严格控制其它一般项目使用林地;不得向国家禁止建设项目提供林地。
四、用地安全
凡申请使用林地的单位、个人等社会组织,在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后,使用林地的项目建设前必须同时取得第三方设计的合理科学施工方案及评估单位各类安全鉴定报告后,方可动工建设。不得有任何理由随意切坡,以便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锦南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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