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185/2022-804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玲珑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2-03-02 |
各村(社)、各驻玲机构、机关各科室:
根据疫情防控新要求,经研究,决定完善街道大物防工作机制。
一、健全机构
成立街道大物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六个专班。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林 斌
副组长:姚雪飞
组 员:冯卫强、吴丽娟、盛忠平、潘朝辉、周 勇
傅 静、朱燕宏、朱小林、李延芳
(二)工作专班成员
1.冷链食品、水果物防专班
牵头领导:朱燕宏
责任科室:综合信息指挥室、玲珑市场监管所
责任人:孟浩亮、俞云舟、石海平、唐 果
2.工业物防专班
牵头领导:朱燕宏
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责任人:柯小军、章 威、何 鹏、滕春红
3.商贸物防专班
牵头领导:朱燕宏
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玲珑市场监管所
责任人:宋利民、俞云舟、许静玲、毕颖婷
4.交通物防专班
牵头领导:冯卫强
责任科室:区域发展办、玲珑交警中队
责任人:吕亚贞、朱朝华、陈洪良、陈春祥
5.农资物防专班
牵头领导:盛忠平
责任科室:区域发展办公室
责任人:吕亚贞、刘 森、汪 哲
6.消杀检测指导专班
牵头领导:李延芳
责任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玲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责任人:汤妙婷、蒋峰、陈忠
二、明确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主持本街道大物防工作,适时调研、指导、检查各专班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研判、评价和调整。
(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
1.冷链食品、水果物防专班。做好对企业进口物品消毒证明或记录的抽查工作,负责专业市场进口物品的物防工作,并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经营环节进行管控。
2.工业物防专班。牵头做好有进口物品的工业企业物防工作,动态更新有进口物品的工业企业名单,重点督促指导有进口物品工业企业做好进口物品三证、进口物品库存及追溯记录、视频消杀专区、人员核酸检测、物防在线的规范化运作。加强对进口企业相关防疫政策宣传,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3.商贸物防专班。牵头做好商贸流通、商超企业的进口物品物防工作,重点督促指导有进口物品商贸企业做好进口物品三证、进口物品库存及追溯记录、视频消杀专区、人员核酸检测、物防在线的规范化运作。加强对进口企业相关防疫政策宣传,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生鲜电商平台、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大型商超、冷库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用“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
4.交通物防专班。牵头负责快递行业的进口物防工作,督促快递公司落实收寄进口物品必须开箱(包)查验“三证”(入关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杀证明)的有关规定。督促指导进口物品承运企业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做好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物品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对冷链物流在运输段各环节转运过程的查验,负责阳性物品冷链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排查管控、阳性物品冷链运输车辆消毒等工作。
5.农资物防专班。负责进口农资企业的物防工作,重点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进口物品三证、进口物品库存及追溯记录、视频消杀专区、人员核酸检测、物防在线的规范化运作。
6.消杀检测指导专班。对进口物品新冠病毒传播风险进行研判,提出进口物品(非冷链食品)核酸抽检比例建议和消杀指导意见,加强对企业消杀作业的培训。做好对接触进口物品直接暴露人员和间接暴露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负责指导各企业、村社依职责组织开展进口货物新冠病毒检测工作。负责阳性物品检出场所(或风险区域)环境及物品的采样检测,阳性物品检出场所及冷链运输车辆的消毒技术指导及新冠疫苗应急接种的组织实施,指导“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处置等工作。协调卫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或无法提供消毒证明的企业进行查处。
三、落实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口物品物防工作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短板,各专班一定要思想认识再提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履职过程中要对照上级文件不折不扣的部署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服务。进口物品物防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专班要认真学习并掌握《浙江省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工业企业进口物品常态化引擎防控操作规程》、《专业市场进口商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等有关物防文件和业务知识,坚决落实好预防与早发现机制,切实抓好各项物防服务工作。
(三)加强监督。街道纪工委要关心大物防工作,对工作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及时开展提醒式谈话;对工作不力而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不良后果的,给予问责。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玲珑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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