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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738428214/2022-81818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 | 2022-05-18 17:26:54 | |
杭州永盛塑料抗静电材料厂涉嫌危化品仓库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案
事项名称:杭州永盛塑料抗静电材料厂涉嫌危化品仓库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临应急罚[2022]第(72)号
被处罚人:杭州永盛塑料抗静电材料厂
法定代表人姓名:章德永
主要违法事实: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的行政处罚
实施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