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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杭州市级“菜篮子”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16:14:30  作者: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保障我区“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农作〔2018〕58号)文件精神,根据项目管理工作实际,现开展2022年杭州市级蔬菜、水产“菜篮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地建设

(一)蔬菜基地

1、建设目标

以提高生产水平、增加“菜篮子”有效供给为目标,重点加强标准大棚建设和蔬菜生产适用农具(设施、设备)应用,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和生产效率。加强生产操作道、生产管理用房、产品集散场所、生态循环处理和采后处理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基地生产抗灾能力,提高基地生产水平。

2、申报对象和要求

优先保障新建基地,以及现有“菜篮子”基地。新建基地需符合下列条件:生产基础较好,建设田块土地流转到位,基地面积集中连片50亩以上,交通相对便利,具备与蔬菜生产需求相适应的水土条件。其中蔬菜育苗中心单次育苗能力达30万株以上,食用菌种植场年栽培食用菌30万袋以上。申请设施用房建设需土地批复手续完备,项目申请所在地块不得与各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要求有冲突。

3、补助标准

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沟渠、蓄水池工程、机埠、生产操作道、驳坎加固、土地平整等;

配套设施包括标准大棚、未纳入补贴目录的小型农机具、内镶式滴灌管、保鲜冷库、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采后处理场地、生产管理用房、新型覆盖材料等。其中标准大棚需达到《农用单体钢架大棚安全技术规范》(DB33/T 865-2012)要求,重点发展GP-C832加强型大棚。

根据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结合区市财政的扶持力度,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原则上按不高于该项投资的70%进行补助,标准大棚和喷滴灌等配套设施按不高于该项投资的60%进行补助。其它配套项目及修建工程和非标规格设施按不高于该项投资的50%进行补助,本项投资额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如项目实施期间市级下达新资金补助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二)水产基地

1、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虾蟹类高效养殖示范基地、龟鳖类高效养殖示范基地、鱼类高效养殖示范基地、市级原(良)种基地、工厂化养殖基地、标准化池塘改造、渔业全产业链等项目,建成渔业菜篮子基地面积100亩。

2、建设内容

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推进渔业设施化和机械化,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基地优质水产品供应能力,促进渔民增收渔业增效。

基础设施工程:沟渠、道路、电力、蓄水池、机埠、池塘改造(含护坡、清淤)等;

配套设施:尾水治理设施、设施化养殖(含新型大棚)、数字技术设施设备(含环境监测监控设备)、新型渔业机械、保鲜冷库、冷链运输车、生产设施用房等,其中纳入购机补贴目录的除外。

3、申报对象及要求

持有合法有效土地承包权或经营权的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近三年没有发生水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渔业基地规模原则上30亩以上、设施化(工厂化)基地可适当降低。

4、扶持标准

根据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情况以及区市财政的扶持力度,完成下达面积任务通过验收后,按面积(改造提升不高于0.5万元/亩、新建不高于1.5万元/亩)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不超过200万元,且不高于该项目投资的60%。

二、秋淡叶菜应急生产

(一)申报对象

“秋淡”期间叶菜播种面积达30亩以上的杭州市级“菜篮子”基地。

(二)申报材料

1.叶菜应急生产计划表。申报单位根据基地大棚设施数量和蔬菜茬口布局情况,提出今年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叶菜播种计划,填报《杭州市淡季叶菜应急生产计划表》(附件4)。

2.叶菜播种地块示意图。各申报单位绘制“叶菜播种地块示意图”,编写地块编号和大棚编号。《杭州市淡季叶菜应急生产计划表》最后两栏的编号需与“叶菜播种地块分布图”上的编号相对应。

三、项目管理

(1)申报要求。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对象编写项目申报文本,并提供必要的附件(营业执照、土地来源证明、平面图、现状照片等),经所在镇、街道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一式四份,区农业农村局二份,建设单位与属地镇街等单位各留存一份),统一于6月20日前上报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业务站室,秋淡叶菜应急生产基地于6月14日之前上报(纸质、电子各一份)。各镇街要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认真做好项目推荐。

(2)立项要求。镇街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进行审核、评审、择优立项,未入选项目纳入来年项目储备库。

(3)验收要求。项目实施主体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并提交验收材料。验收材料由镇街初验,验收申请表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应根据项目验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或委托具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拨付财政资金。

验收材料:①验收申请表;②项目实施总结;③园区或实施区块图;④项目投入资金使用凭证、票据和相关协议等;⑤前后对比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⑥三方审计/审价。

(4)管理要求。镇街负责项目日常督促检查,产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指导和督查。实施单位要规范项目建设,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落实专款专用财务核算制度。

(5)注意事项。对下列事项,一律不予立项或补助:凡两年内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受到审计、审查有发现违规行为被通报的;当年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本年度已申报同类内容并立项或在建未完成的;上年度项目实施不规范或者整改不到位的;重复申报同一建设内容项目的;与粮食功能区建设相冲突的。

蔬菜建设联系人:李璐瑶,联系电话61083028

水产建设联系人:陈思思,联系电话63724374

 

附件: 1.临安区2022年杭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蔬菜)

      2.临安区2022年杭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水产)

3.临安区2022年杭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4.杭州市淡季叶菜应急生产计划表

5.杭州市淡季叶菜应急生产计划汇总表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申报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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