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74/2022-828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6 |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临安区政协
十届一次会议第9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叶文艳委员:
临安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2号《关于政府部委办局搬迁后原办公大楼功能更新再利用的建议》已批转由我局主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民政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共同协办。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随着临安区市民中心、职工之家建设落成和交付使用,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安排,我区有多家机关单位已陆续搬迁进驻职工之家和市民中心办公,相关搬迁单位原有办公房产腾空闲置。为充分发挥闲置国有房产的使用效益,达到盘活增效的目的,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局前期已完成闲置房产的摸底和梳理工作,并已制定国有房产清查处置方案报区政府(其中含34处闲置房产盘活方案),待上会通过后组织实施,涉及盘活房产建筑面积117173.45平方米,土地面积116532.28平方米。
一、我区闲置国有房产盘活方案的基本原则
1、调剂使用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委办发〔2018〕45号),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使用。我区盘活方案中涉及调剂给部门使用的12处,房产建筑面积48751.05平方米,土地面积87816.2平方米。调剂使用的对象主要为:
(1)有办公用房需求的单位
根据区领导指示,在制定盘活方案时,要充分利用闲置房产优先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租赁办公问题,减少财政支出。截至2022年3月,我局对目前在外租赁办公场所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共涉及13个部门的45个单位仍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办公用房(主要是二级单位和基层站所),2021年度共支付租金668.5万元。如区环保局玲珑中队原在外租赁,现方案中将老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大楼调剂用于解决办公。
(2)临时机构或专班
部分闲置房产用于解决根据区政府工作要求而设立的临时机构或工作专班所需办公场所。如方案中将位于广场路34号原编委办的办公用房调剂用于临时机构办公使用,目前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使用。
(3)调剂用于社区用房
为支持社区建设工作需要,根据区民政局和部 分街道的要求,将原锦城街道办事处等5处闲置房产调剂用于武肃里社区等5个社区的业务用房,涉及建筑面积约3798平方米。如方案中将城中街261号老图书馆的闲置房产无偿划拨给锦城街道,用于支持新民里未来社区的建设。
2、划转至国有公司
对规模较大、位置适宜、与国有企业经营业态相符的闲置房产,通过转换房产用途,以资产注入的方式将房产注入国有企业,进一步壮大公司资产,降低公司负债率。并由国有公司负责营运管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如方案中将区人社局大楼等11处闲置房产拟划拨至区国有公司,涉及房产建筑面积58421平方米,土地面积22900.31平方米。
3、委托属地镇街使用管理
对于党政机关原办公房产已不再需要使用的,按照资产属地管理原则划拨至属地镇街进行管理,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应管尽管,不留死角。方案中涉及委托属地镇街管理的房产建筑面积为963.64平方米。如区规资局锦东国土所因机构改革,站所分布变化,原大楼不再做国土所使用,目前由锦东城管中队和板桥镇政府使用,为解决板桥镇办公用房不足的问题以及保证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一致,方案中拟将原锦东国土所划拨至板桥镇政府属地管理。
4、出售
不适合用作办公用房和公益场所的闲置房产进行公开出售,盘活方案中出售房产一处,位于衣锦街613号,属于老司法局办公楼3-5层,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建议补齐权证后公开出售。
二、闲置房产盘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较多房产权证不齐,为盘活资产带来难度。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中仅办理土地证而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较普遍,且存在土地和房产权证全无的情况,如盘活方案中34处房产其中无证的占7处。
2、部分办公大楼建设年代较早,存在水电线路老化、漏水、消防验收问题等安全隐患,亟待解决。
3、部分房产产权方和资产使用方不一致,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不清晰,存在相互推诿情况,不利于资产规范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1、成立专班,加快房产确权。针对国有房产权证不齐的突出问题,我局已制定国有房产清查确权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由区政府牵头成立确权专班,由区规资局负责,参照杭州市和建德的做法,以“容缺办理,事后可纠”为原则,建立我区国有房产确权办证绿色通道,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办证工作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
2、加快资产的分类处置。在完成房产确权的基础上,结合房产清查梳理出的问题类型,根据房产性质、使用状况、位置、结构、面积、建成年限等具体情况,采取“调剂使用、转换用途、市场出租、公开拍卖、依法拆除、委托管理”等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置,进一步盘活资产,发挥房产使用绩效。资产分类处置工作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
3、完善城市规划布局。根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安排,目前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单元划分方案已提交杭州市规资局,涉及大走廊的控规单元由杭州市规资局统一组织编制,其他单元控规我区已安排经费预算,待杭州市规资局明确下一步工作计划后我区将立即启动编制工作,通过用地性质的调整,结合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为老办公大楼的更新提供法定依据。并结合2019年已完成的临安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以加快邻里中心的改造建设进度和充分利用空置资源为目标,在规划调整、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关注社区范围内难以短期落地的邻里中心的置换可能,进一步做好邻里中心的选址布局工作。
4、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市生活环境品质。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梳理存量用房。我区自2019年以来,已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总计207.7万平方米,惠及14966户。下一步,旧改办将全面梳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老旧小区范围内或附近的存量用房有关情况,统筹协调进行后续的更新使用。二是优化旧改设计方案。首先是考虑街道居民诉求与未来社区建设相结合,统筹协调存量房的使用改造。其次是摸清改造需求,将老旧小区道路、公园绿地、相关公共设施及居民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改造等都一并纳入改造范围。三是建立后续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依法开展19大类执法监管事项的管理。加强旧改小区物业管理,细化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做到纠纷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政府部委办局搬迁后原办公大楼功能更新再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今后能继续建言献策,更好地推动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承办领导:陈一鸣
承 办 人:周津萍
联系电话:63708913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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