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2302032/2022-8274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16 |
蘧孝宽等代表:
感谢代表们对我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年区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根据你们提出的建议,并结合改革情况,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自2021年以来,根据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推进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承接,打造“天目协同执法”项目,开展监管“一件事”省级试点,挂牌昌化镇综合执法队市级试点,执法改革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亮点成效突出,多项工作获省市领导批示肯定,其中天目协同执法项目被省人民政府评为2021年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之一。
今年3月1日,省委袁家军书记组织召开了全省“大综合体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作为浙江一项光荣的政治使命来完成,并将2022年定为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落地见效年、克难攻坚年、成果展示年。为加快构建完善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同时结合你们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系统构建“权责统一”职责体系。一是梳理部门执法事项清单。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10月1日、2022年1月1日分两批划转485项、264项执法事项至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今年3月22日,省司法厅又批复了《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共989项,经公告实施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统一行使执法事项达1738项。为确保执法事项有效划转承接,我局将梳理完善执法目录总清单、综合执法清单和专业执法清单三张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厘清监管执法职责边界。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处罚事项划转、监管责任不减”的原则,明确业务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镇(街道)的职责分工,厘清职责边界,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全流程闭环,打造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三是明确镇街执法事项清单。坚持以“三高”(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和“三易”(易发现、易处置、易承接)原则,广泛征求部门、镇(街道)意见后,梳理形成镇(街道)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科学赋权执法事项,以镇街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二、建立健全“多跨协同”运行机制。一是统筹执法检查计划。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依托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统筹全区各部门的执法检查计划;各镇(街道)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镇(街道)范围内的执法检查计划,全程在线监管计划的上报、匹配、制定、实施、反馈评估,减少多头和重复检查。二是完善事件处置闭环。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两级的工作闭环,区级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加强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和定期评估,实现一般案件通过网格发现、平台交办、镇街决策、部门指导进行处置;重大案件通过区级指挥平台专题研判处置。三是统一执法标准和流程。建立跨部门、跨层级常态化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证据互认、案件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区执法指导办和区司法局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统筹指挥和监督考核,统一执法队伍的执法程序、办案时限、自由裁量、评价标准等规范要求。
三、数字赋能“执法监管一体化”。一是整合数字系统。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整合基层治理四平台、数字城管、信访投诉系统数据,接入各部门在线感知、物联网、监控等端口,以监管“一件事”为抓手,开展综合查一次,到年底前完成60个一件事的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监管重叠、资源浪费。二是加强数智应用。在重点街面、建筑工地、燃气站点、渣土消纳场等重要位置和场所安装监控和AI服务器,提高问题发现效率。普及优化移动执法端设备,提高执法处置效率。引入区司法局“5G+云公证链”视频系统,实现检查全过程留痕,规范执法检查。三是探索线上全流程办案。探索发现、立案、调查、告知、处罚等执法办案流程全程网办,打造统一执法办案中心,实现远程询问、一体研判等功能,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和智慧化水平。
四、推进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是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整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文广旅体、卫健等执法力量,通过派驻或赋权方式,成立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一地办公”,解决镇(街道)“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问题。二是健全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并完善镇(街道)监管对象库和执法运行机制, 将“基层治理四平台”、省“互联网+监管”、区级指挥平台和镇(街道)特有平台等系统功能实现融合贯通。镇(街道)基层治理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计划和任务,实现事件“发现-交办-处置-评价”全闭环,实现网上统一流转。三是完善考评机制。将行政执法派驻人员事项的响应、问题的处置、执法的效能、行为的规范一并纳入镇(街道)管理、考核,并按照“基层治理四平台”相关规定享受镇(街道)待遇,实现镇(街道)对执法力量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监督、统一考核。
再次感谢你们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同时也请一如既往地给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关心和支持。如对以上答复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承办领导:滕 刚
承 办 人:郑丽莎
联系电话:13868030869
附件:临政函〔2022〕27号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ofd
原文: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docx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6日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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