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2-829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6-1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2-06-17 12:03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尊敬的潘忠平等10名代表:

你们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粮食功能区“非粮化”“非农化”整治的建议》由我局主办。

对于你们一直以来关心、支持临安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工作及临安农业产业发展,并积极建言献策,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你们提出的对以粮食功能区为主的区域,政府要研究制定“非粮化”“非农化”整治的后续扶持政策,对为进一步增强临安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主平台作用有重要意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我区耕地基础条件普遍较差,配套设施不完善,据统计,全区8.0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有5.17万亩“非粮化”面积,完成清理腾退或调整优化后必须进行基础设施修复及配套设施建设。去年我区已整合各级农田建设类项目资金1700余万元,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解决了1.7万亩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今年根据评审,将按照2000元/亩完成2.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第一批项目建设1.97万亩,总投资4328.7万元)。项目重点实施农田旱涝保收的水源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后能进一步推动粮功区整治优化工作。

二、推广园田化高标准农田建设

根据我区农田现状情况,我局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多举措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化资金保障,2022年我局通过财政预算绩效审查,积极争取区级资金3880万元、配套省市资金1320万元,合计5200万元拟对2.6万亩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改造提升。二是补齐设施短板,坚持“整”“建”“管”并重,以提标(提升)项目作为农田建设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将有限的资金优先解决灌溉水源问题,做好“非粮化”整治后半篇文章。三是赋能农田产力,通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绿色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项目,在太阳景村片、天目山九里对石畈、潜川塔山牧亭畈、於潜光明绍鲁畈等区域开展土地平整,实施“小田”变“大田”,推动粮食生产规模化种植。接下去我们还将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计划对龙岗娘娘畈、昌化联盟畈、河桥云浪畈等地开展建设。

三、盘活土地资源,增加集体收入

针对代表所提的群众流转意愿不强,主要是因为流转价格低。区农业农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临安区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管理的实施细则》等14项政策制度,为推动我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政策依据。通过区级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使得原本的土地流转价格有所提高,平均溢价5%成交。通过实施规模流转奖补,调动老百姓以及农业经营主体的流转积极性,增加种粮大户流转积极性的同时增加村集体及老百姓的收入。在土地流转日常管理工作中,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引导土地规模流转,加大政策制度宣传,并将村集体的公共设施使用保障等利益突显出来,带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四、加大种粮大户补助政策

一是继续实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稻麦复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补助320元/亩,对冬闲水田(第二季种水稻)和旱地一季旱粮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30元的直接补贴,对“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一季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二是对油菜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20元补贴,三是继续执行原有粮食政策,认真落实旱粮基地直补、散户水稻良种购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订单储备粮价外补贴、“五优联动”优质粮加价补贴、粮油政策性保险、大户贷款贴息、耕地地力保护等扶持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领导:潘朝辉

承 办 人:应学兵

联系电话:13588239832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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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6-17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17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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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潘忠平等10名代表:

你们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粮食功能区“非粮化”“非农化”整治的建议》由我局主办。

对于你们一直以来关心、支持临安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非农化”整治工作及临安农业产业发展,并积极建言献策,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你们提出的对以粮食功能区为主的区域,政府要研究制定“非粮化”“非农化”整治的后续扶持政策,对为进一步增强临安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主平台作用有重要意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我区耕地基础条件普遍较差,配套设施不完善,据统计,全区8.01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有5.17万亩“非粮化”面积,完成清理腾退或调整优化后必须进行基础设施修复及配套设施建设。去年我区已整合各级农田建设类项目资金1700余万元,按每亩1000元的标准,解决了1.7万亩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今年根据评审,将按照2000元/亩完成2.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第一批项目建设1.97万亩,总投资4328.7万元)。项目重点实施农田旱涝保收的水源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后能进一步推动粮功区整治优化工作。

二、推广园田化高标准农田建设

根据我区农田现状情况,我局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多举措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化资金保障,2022年我局通过财政预算绩效审查,积极争取区级资金3880万元、配套省市资金1320万元,合计5200万元拟对2.6万亩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改造提升。二是补齐设施短板,坚持“整”“建”“管”并重,以提标(提升)项目作为农田建设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将有限的资金优先解决灌溉水源问题,做好“非粮化”整治后半篇文章。三是赋能农田产力,通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绿色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项目,在太阳景村片、天目山九里对石畈、潜川塔山牧亭畈、於潜光明绍鲁畈等区域开展土地平整,实施“小田”变“大田”,推动粮食生产规模化种植。接下去我们还将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计划对龙岗娘娘畈、昌化联盟畈、河桥云浪畈等地开展建设。

三、盘活土地资源,增加集体收入

针对代表所提的群众流转意愿不强,主要是因为流转价格低。区农业农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临安区农村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管理的实施细则》等14项政策制度,为推动我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政策依据。通过区级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使得原本的土地流转价格有所提高,平均溢价5%成交。通过实施规模流转奖补,调动老百姓以及农业经营主体的流转积极性,增加种粮大户流转积极性的同时增加村集体及老百姓的收入。在土地流转日常管理工作中,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引导土地规模流转,加大政策制度宣传,并将村集体的公共设施使用保障等利益突显出来,带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四、加大种粮大户补助政策

一是继续实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稻麦复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补助320元/亩,对冬闲水田(第二季种水稻)和旱地一季旱粮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30元的直接补贴,对“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一季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二是对油菜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20元补贴,三是继续执行原有粮食政策,认真落实旱粮基地直补、散户水稻良种购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订单储备粮价外补贴、“五优联动”优质粮加价补贴、粮油政策性保险、大户贷款贴息、耕地地力保护等扶持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领导:潘朝辉

承 办 人:应学兵

联系电话:13588239832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