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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补充通知》
阅读: 时间: 2022-06-02 10:16 来源: 区教育局 发布: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现将区总工会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临总工〔2022〕12号)和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同时,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1.各单位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根据“单位内控制度、规范流程”择优选择旅行社来承办本单位教职工疗休养工作。

2.教职工参加省外疗休养每3年不超过一次(2021年为周期计算初始年份),单位可以分年度分批次组织省外疗休养。

3.教育系统疗休养原则上安排在暑假进行,倡导教职工在本区域内开展疗休养活动。开展短途多次疗休养(不超过3次),可以安排在双休等节假日。

4.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是集体活动,必须由各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实施。涉及校级干部疗休养的,要按照规定流程(外出)报批。

5.要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严禁随意改变行程、线路,严禁团员独自外出活动。要切实维护好自身安全,要注意个人形象,不得发生有损教育声誉的行为。

6.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报备:各单位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由各单位工会根据工作要求合理安排,在取得本单位行政领导同意后,填写《年度疗休养报备表》,并报区教育工会审核,由区教育工会统一进行线上报备(文件以pdf格式上传,报备联系人:区教育工会王跃军,联系电话:61090796)。各片由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审核后上报,直属学校、单位直接上报区教育工会。政策咨询:区总工会服务保障部王康洪,联系电话:63723757。



附件:1.关于进一步明确2022年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docx

2.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补充通知.docx

3.关于公布2022年临安区职工(劳模)疗休养基地的通知.doc



中国教育工会杭州市临安区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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