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748/2022-832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青山湖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2-06-14 |
各办(中心)、各村、经合社: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文件精神和总林长令工作要求,压紧压实青山湖街道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各项林业工作,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与区林长办〔2022〕3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青山湖街道林长体系,现将具体名单及职责明确如下:
一、总林长
陶 乐(党工委书记)
唐宏渊(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责任区域:青山湖街道全域。
二、副总林长
金 耿(党工委委员,联系潘联村、郎家村)
三、街道警长
朱锡钧(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联系蒋杨经合社)
四、街道林长
邵 军(人大工委主任,联系研口经合社)
俞利明(党工委副书记,联系青南村、洞霄宫村)
钱 琪(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联系胜联经合社)
杨叶勇(党工委委员,联系庆南村、庆北村)
佘华锋(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联系朱村村、研里村)
傅 静(党工委委员、妇联主席,联系安村村、洪村村)
盛恩浩(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联系泉口村、雅观村)
应金亮(办事处副主任,联系青山经合社、坎头经合社)
张海平(办事处副主任,联系孝村村、白水涧村)
五、村级林长
泉口村(黄利荣) 雅观村(王力军)
庆南村(章忠于) 庆北村(赵如福)
安村村(周亚军) 洪村村(蒋贤福)
潘联村(吴 翱) 郎家村(郦桂忠)
孝村村(沈华军) 白水涧村(盛 靖)
朱村村(王永青) 研里村(陈林平)
青南村(刘洪奎) 洞霄宫村(吴国平)
蒋杨经合社(王永泉) 研口经合社(章土生)
坎头经合社(徐观根) 胜联经合社(石益明)
青山经合社(郑根火)
六、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制,同时加强宣传,认真做好林长制信息报送工作。
2.巡林率达到100%。要求镇街级林长每月对责任区内森林和重要湿地开展林长巡林督查工作,针对重点时期、重要节点以及问题多发易发地区,要明确巡林重点,加大巡林力度,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措施落实落地。
3.责任区森林资源各重点指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公益林建设面积等)达到相应考核要求,未达标的要及时牵头组织排查原因和落实整改。
4.制定责任区年度林业工作计划。要求每个责任区制定年度林业工作计划,针对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火灾防控、松材线虫防治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年度林业任务,要确定重点项目,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正常推进落实。
5.上级林长交办、下级林长上报、巡林中发现、公众投诉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其他区级以上督查中涉及责任区的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到位。
(二)警长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刑衔接。
2.积极协助配合各级林长、护林员做好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3.严厉打击毁坏或非法占用林地、盗滥伐林木、破坏湿地资源和破坏、损毁古道等涉林违法行为。
4.主动参与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全程做好执法保障,确保各项涉林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5.全面加强涉林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完善预案措施,确保预防预警在前、工作落实有效。
6.全力做好涉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止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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